假教師:史考特·納爾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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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一個真正的使徒:駁斥史考特納爾遜

史考特納爾遜及其敵彌賽亞學說的曝光

 

刪節版:

本文探討了史考特納爾遜 (和其他人) 的錯誤,即保羅是假使徒。納爾遜聲稱保羅的教義與聖經的上帝耶書亞哈馬希亞/耶穌基督相違背。

然而,保羅至死都是耶書亞哈馬希亞信實的僕人。父藉著祂的兒子向保羅顯現祂自己,但沒有向史考特納爾遜顯現,史考特處於黑暗和罪惡之中,充滿了驕傲和假定。

納爾遜認為保羅的主要錯誤在於教導恩典和守律法,並將主流基督教被採納的謊言歸因於他。納爾遜寫道:

耶舒亞很快就會回來,登上他父親大衛的王位,並在地球上建立神的國度…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時代。我們需要知道真相,沒有律法的教義,以及冒昧的恩典教義,將不會再被容忍太久了。

納爾遜不知道耶書亞向門徒應許祂會再來 (「我會再來…」),而祂確實做到了。祂來過,祂正在來,祂還會來。納爾遜也不知道上帝從來不容忍「沒有律法」的教義。看看古代以色列發生了什麼事。每個人都會收他所播種的。上帝做出了審判、審判著、並將審判。納爾遜關於保羅教導沒有律法的教義或冒昧的恩典的建議純粹是胡說八道 (閱讀律法與恩典。)

納爾遜並不是第一個曲解保羅的話的人。彼得的永恆話語在他一千九百多年前所說的時候仍然適用,並且在今天繼續發出警告:

彼得後書 3:15-16
(15) 並且要以我們的主恆久忍耐為給人得救的機會,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弟兄保羅,按照所賜給他的智慧,寫給你們的一樣;
(16) 他在一切書信上,都講論這些事。在這些書信中,有些難明白的地方,那不學無術和不穩定的人加以曲解,好像曲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滅亡。

在聖經使徒行傳裡告訴我們,保羅以前被稱為大數人掃羅。他為主耶穌基督服事的一生,被路加 (一位醫生和在主裡的親愛弟兄) 記載在使徒行傳的大部分內容中。

根據納爾遜,新約「可能會出現錯誤,必須對摩西、先知和耶書亞所確立的真理負責。」鑑於納爾遜拒絕保羅作為假使徒,在他看來,使徒行傳肯定比新約其他部分更不可信。此外,如果使徒行傳有誤,路加的福音也不可信。

依照這個推理得出合乎邏輯的結論,如果路加的福音與其它福音書如此相似,我們怎麼能信心十足地相信其它福音書,因為它們在許多方面與一個不值得信任的人所寫的福音書相似呢?

除了保羅的書信之外,哪佔約新約聖經的三分之一,我們還必須廢棄彼得的兩封書信,因為他在其中一封信中稱讚保羅。如果彼得對保羅的品格和教義的評價不可信,那麼他自己也沒有能力有真正的教義,那麼我們為什麼要相信彼得所說的其它事情呢?

有了納爾遜提出的這樣的論點,他如何證明使用福音書和聖經來宣講耶書亞哈馬希亞是合理的呢?

納爾遜在他的書的第二章簡介中 (http:// 萬維網. 猶太教與基督教/天堂或地獄.htm) 寫道:

“歷史在使徒行傳中記載,保羅的同時代人指責他的教導違反了上帝的律法。作為耶路撒冷第一個彌賽亞教會的領袖,耶舒亞的弟兄雅各開始探究保羅的教導,但由於保羅在聖殿被捕後,故事發生了突然的轉變,我們再也沒有聽到雅各的消息,這個問題也從未在使徒行傳的記載得到解決。

如果納爾遜願意給予信任路加在使徒行傳中對這個故事的敘述,那麼事情怎麼還沒解決呢?路加接著說,保羅遵照雅各和長老們的吩咐,在潔淨的日子結束後,帶著四個許過願的人進入聖殿。

那麼,納爾遜怎麼能在認為故事情節符合他的信息時承認它是真實的,而在不符合他的信息時又忽略它呢?納爾遜不能兩全其美。難道他完全的暴光僅在這一點上還不夠嗎?

其他使徒所做的就是詢問兇殘的敵人以及也許其它指控或懷疑保羅不敬神的人的誹謗。澄清指責之間有很大區別。以保羅的離開一段時間,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長老不應該察看他,看看他怎麼樣嗎?

保羅從耶書亞那裡得到的啟示是,禮儀律不再需要,割禮也不再需要,因為影兒已經在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工作中應驗了。但正如保羅向羅馬聖徒所宣稱的那樣,他並沒有違背十誡中所概括的上帝律法。以下是他自己對此事的言論:

(31) 那麼,我們是藉著信廢掉律法嗎?絕對不是!反而確立了律法。

保羅宣稱聖徒們確立而不是廢除律法,律法,與律法和福音的敵人,即史考特納爾遜相反。

同時,保羅非常清楚地表明,人,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不能靠律法稱義:

羅馬書 3:28-31
(28) 就是說,我們認為:人被稱為義,是藉著信,與律法上的行為無關。
(29) 難道神只是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嗎?是的,祂也是外邦人的神,
(30) 既然神真是一位;祂要使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也要使沒有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
(31) 那麼,我們是藉著信廢掉律法嗎?絕對不是!反而確立了律法。

信心是關鍵,而不是受割禮或未受割禮。史考特納爾遜根本沒有信心,只有他誤解和扭曲的知識。追求榮耀討好男人就是這麼做的。

保羅屈服於長老,與那些誤解他的人講和,使自己在律法之下,以贏得那些在律法之下的,正如他對哥林多人所說的話:

哥林多前書 9:19-21
(19) 我雖然自由,不受任何人管轄,但我自願成為眾人的奴僕,為的是要多得一些人。
(20) 對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了要得著猶太人;對律法以下的人,雖然我自己不在律法之下,還是作了律法以下的人,為了要得著律法以下的人。(21) 對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了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不是在神的律法以外,而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為了要得著沒有律法的人。

如果有人可能被指控不遵守律法,那不是其他使徒和長老嗎,那些納爾遜說他們說得對,像雅各?這些長老說,他們不會要求外邦人受割禮或其它以前的律法,而是要求四項。

使徒行傳 15:13-20
(13) 他們講完以後,雅各就回應說:「各位弟兄,請聽我說。
(14) 西門已經述說了神當初怎樣臨到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出子民,歸入自己的名。
(15) 連先知們的話也與此相符,正如經上所記:
(16) 『此後我將要回來,重建大衛倒塌的帳幕;我要重建它的破損之處,把它重新豎立起來。
(17) 這樣,其餘的人,就是所有被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會尋求主。
(18) 這是自古以來,讓人知道這些事的主說的。』
(19) 因此,我判定不可為難那些歸向神的外邦人,
(20) 不過要寫信給他們:要遠避偶像的汙穢,遠避淫亂、勒死的動物和血。

 

史考特用新約來證明保羅是虛假的,但他不相信新約的記載是真的。多愚蠢!在黑暗中的人也是如此。取悅人的人必須自相矛盾;別無選擇。

那麼納爾遜想給誰留下深刻印象呢?猶太人?不信的猶太人?他會背叛主耶穌基督嗎或者如果他會的話,用親吻來出賣耶書亞哈馬希亞?

 

完整版:

使徒保羅寫給加拉太人這些話:

「我是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 2:20)

保羅不但對該聲明的每一個字認真,他也活在那個現實中。他曾是 (現在也是) 那些話,那些話就是他。

我們為什麼要寫這篇文章?

受困惑的真理尋求者來向我們尋求有關使徒保羅的勸告。他們的困境部分是由於閱讀了史考特納爾遜的《耶舒亞/耶穌和猶太教與保羅和基督教相對》,這是他在 http:// 萬維網. 猶太教與基督教.com/ 上撰寫並出版。

注意:我間歇性地使用希伯來語名字「耶書亞哈馬希亞,」而不是「耶穌基督,」因為納爾遜對英文名字耶穌有疑問。他認為這是異教,我們談論的是兩個不同的人,真正的彌賽亞 (耶書亞) 和假彌賽亞或基督 (耶穌)。但在他的肉慾黑暗中,納爾遜犯了錯誤,這是可以預料的 (看看是如何;閱讀上帝希伯來語的名字);耶穌基督和耶書亞·哈瑪希亞是同一的。尾註。

我們解決史考特納爾遜的錯誤,即保羅是假使徒,並為所有想要真理的人提供必要的反駁。史考特的網站充滿了錯誤,如果眼睛不健全,這是可以理解的,正如耶穌所說:

「你的眼睛就是你身體的燈,你的眼睛健全,全身就明亮;如果不健全,全身就黑暗。所以要謹慎,免得你裡面的光黑暗了。」(路加福音11:34-35)

保羅寫道:

「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的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唯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誰曾知道主的心,去教導祂呢? 但我們是有基督的心了。」(哥林多前書 2:14-16)

只有一個方法可以讓一個人認識真理,那就是認識祂,祂是真理,耶書亞哈瑪西,亞多乃 (我的主),主耶穌基督。人若不認識祂,就處於黑暗之中,因為祂是所有人的光 (約翰福音1:4)。但是,一個人不能透過返教會、禱告、禁食、做好人、行善和奉獻、與某些人交往、或透過學習和閱讀聖經或任何其它文獻來認識我們的主和救主。上帝願意的話,聖徒們都會做這些事的任何一個,但是除非父吸引一個魂到子那裡,除非上帝透過祂的兒子向任何人啟示祂自己,那個人可以隨心所欲地尋求、研究、為上帝工作、禁食和祈禱,他仍然將處於黑暗中,被罪性所束縛,與上帝分離,並且對上帝毫無知覺。

父藉著祂的兒子向使徒保羅顯現祂自己,但沒有向史考特納爾遜顯現,他處於黑暗和罪惡之中,充滿了驕傲和推測。通過他所接受和拒絕的經文,我們將證明他的學說是錯誤的,雖然那些讀到本文的人需要來自上帝的啟示,否則他們將留在黑暗中,就像納爾遜在他所做的那樣。

讓所有人都知道,使徒保羅在任何時候或以任何方式都不與聖經的上帝耶書亞哈瑪西/耶穌基督相矛盾。保羅至死都是耶書亞哈瑪西信實的僕人。

讓那些無知,他們為了榮耀自己而保全他們自己生命的人永遠閉嘴吧,讓那位為我們和世界的緣故而忠於以色列彌賽亞而獻出生命的人向所有人講話吧。

讓我們看看納爾遜這個網站的目的。

他寫道:

這個網站的目的是向那些感興趣的人提供在耶舒亞/耶穌和猶太教與保羅和基督教相對的寫作中所取得的成就。寫這個網站是因為我堅信上帝對人類的耐心很快就會結束。

在我的一生中,有好幾次,我會感覺到審判即將來臨。我預計它發生在某些人、一個家庭、我的國家或整個世界。我幾乎不知道它是為我來。我開始意識到,當我有這種感覺時,審判總是會降臨在我身上。

也就是說,直到主對我的審判完成,我準備好成為祂的工具的那一天。現在,祂已將審判之劍放在我口中,為對於諸如納爾遜和那些相信並教導謊言的人。

有趣的是,雖然別人的審判臨近,但我卻不太容易感覺到,無論是透過我還是透過別人。我由原則和以主工作的方式知道它的來臨,但我不再感覺到它的臨近。然後,當它到來時,我點頭表示理解。

審判的到來是因為人們需要它。史考特納爾遜已經感受到了即將到來的對他自己的審判。祂會這樣告訴我的。上帝對他的忍耐即將結束。自二零一一年以來,我打算透過這份文件,來解決納爾遜針對主,耶書亞哈瑪西在使徒保羅的邪惡公開立場,這已經好幾年了。它一直放在我的桌面上。我只是沒去做。

毫無疑問,史考特納爾遜的審判,一種震怒的審判,將會以上帝完美的時機和道路發生。

納爾遜寫道:

耶舒亞很快就會回來,登上他父親大衛的王位,並在地球上建立神的國度…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時代。我們需要知道真相,沒有律法的教義,以及冒昧的恩典教義,將不會再被容忍太久了。

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史考特並不知道耶書亞已經回來,並且正在地球上建立祂的王國。耶書亞向門徒應許祂會再來 (「我會再來…」),而祂確實做到了。祂來過,祂正在來,祂還會來。

史考特也不知道上帝從來不容忍「沒有律法」的教義。每個人都會收他所播種的。他認為古代以色列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上帝做出了審判、審判著、並將審判。史考特關於保羅教導沒有律法的教義或冒昧的恩典的建議純粹是胡說八道 ,我們會證明這一點。

至於「冒昧的恩典教義,」我不確定這在他的心目中與「沒有律法」的教義有什麼不同。但確實,許多人認為自從「接受基督進入他們的心中」以來,就擺脫了上帝的道德律法。他們的想法是耶穌為他們的罪付了全部代價,因此他們沒有更多的義務過守法、聖潔的生活。事實上,祂進入一個人,以便他們要過著守法、聖潔的生活。

如果罪孽之子 (不法的) 確實遵守法律,那不過是因為他們懼怕世俗的權威和製度,而不是上帝,而人類的許多法律都是由上帝的權威制定的,這不是很值得注意嗎?對於虛假的信仰宣稱者來說,違背上帝的首要法則對上帝來說是可以接受的,但是違反次要的世俗法則對人或上帝來說是不可接受的嗎?換句話說,他們懼怕人和作惡的後果,但他們不敬畏上帝。

難道上帝沒有審判這樣的態度和行為嗎?在我們周圍,我看到審判降臨在那些過著自以為是的宗教生活並為此受苦的人身上,儘管他們常常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受苦。

上帝也不容忍浸透在人類宗教律法中的教義。法利賽人被羅馬的毀滅倖存下來了嗎?

史考特寫道:

我還希望其他人能夠為了所概述的真理提供道義上的支持和建設性的批評。每章末尾都有一個輸入鏈接,供那些有幫助的人使用。即使輸入涉及拼寫或語法等小問題,我們也會非常感激。

史考特,你將從我們那裡得到你的輸入,雖然我們必須說的話對你惡魔般的學說是破壞性的,但對你和聽到它的人來說卻是建設性的。

經文還是史考特納爾遜: 會是哪一個?

申命記 30:15-20
(15) 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
(16) 吩咐你愛主你的神,遵行祂的道,謹守祂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你可以存活,人數增多,主你神就必在你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賜福於你。
(17) 倘若你心裡偏離,不肯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侍奉別神,
(18) 我今日明明告訴你們:你們必要滅亡!在你過約旦河進去得為業的地上,你的日子必不長久。
(19) 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20) 且愛主你的神,聽從祂的話,專靠祂,因為祂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長久也在乎祂。這樣,你就可以在主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居住。

在他的書中,史考特假定證明保羅是個假使徒和敵基督。在聖經使徒行傳 (納爾遜否認) 裡告訴我們,保羅以前被稱為大數人掃羅。他為主耶穌基督服事的一生,被路加 (一位醫生和在主裡的親愛弟兄) 記載在使徒行傳的大部分內容中。

根據納爾遜的說法,使徒行傳不能被視為聖經,他也說,我們不能相信保羅的任何書信,這些書信約佔新約聖經的三分之一。此外,實際上他是說我們必須拒絕路加福音,因為路加寫了使徒行傳。如果使徒行傳有誤,他的福音就不可信任。

依照這個想法得出合乎邏輯的結論,如果路加的福音與其它福音書如此相似,我們怎麼能信心十足地相信其它福音書,因為它們在許多方面與一個不值得信任的人所寫的福音書相似呢?

使徒行傳大量提到了約翰·馬可,他是馬可福音的作者。有了納爾遜提出的這樣的論點,他如何證明使用福音書來宣講耶書亞哈馬希亞是合理的呢?

我們還必須廢棄彼得的兩封書信,因為他在其中一封信中稱讚保羅。如果彼得對保羅的品格和教義的評價不可信,那麼他自己也沒有能力有真正的教義,那麼我們為什麼要相信彼得所說的其它事情呢?

沒有學問和不穩定的魂將會並且已經被納爾遜及其同伴的陰險學說所動搖。對我們來說,他們用合理的邏輯哀嘆道:「如果我們不能相信保羅,我們怎麼能相信任何聖經的呢?如果保羅、路加和彼得的教導都是虛假的,我們怎麼知道其它新約作者,馬太,馬可,雅各,猶大和約翰的著作是出於上帝呢?」這是合理的推理。

有了納爾遜提出的這樣的論點,他如何證明使用福音書來宣講耶書亞哈馬希亞是合理的呢?

按照合理的邏輯,懷疑論者必然會問一個不可避免的問題:「如果新約聖經都不可信的,哪數億人所相信的,我們怎麼能信心十足地相信舊約聖經作為上帝的記載是值得信賴的呢?」因此,納爾遜譴責整本聖經。

上帝的話語對納爾遜的智慧來說顯然是垃圾。在納爾遜的手中,整本聖經變成了一塊骯髒、危險的抹布,需要被燒毀。但是,到底哪一個是骯髒又危險的呢?是為了偉大的善而改變生命的受默示的經文,還是一個未重生的魂的腐敗思想,它誹謗和玷污了經文以及那些以他的誤釋來閱讀經文?

歸根究底,我們要選擇是相信路加、保羅和彼得——被靈充滿的人,他們為了我們的緣故而獻出了自己的生命,正如許多人所見證的那樣;還是相信史考特納爾遜,他從未領受上帝的靈,他只尋求榮耀自己。

納爾遜並不是第一個曲解保羅的話的人。彼得的永恆話語在他一千九百多年前所說的時候仍然適用,並且在今天繼續發出警告:

彼得後書 3:15-17
(15) 並且要以我們的主恆久忍耐為給人得救的機會,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弟兄保羅,按照所賜給他的智慧,寫給你們的一樣;
(16) 他在一切書信上,都講論這些事。在這些書信中,有些難明白的地方,那不學無術和不穩定的人加以曲解,好像曲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滅亡。
(17) 所以,親愛的,你們既然預先知道了,就要謹慎,免得受惡人的錯謬引導,就從自己堅固的地步上墜落。

藉著保羅的見證和寫給羅馬人、哥林多人、加拉太人、以弗所人、腓立比人、歌羅西人、帖撒羅尼迦人和提摩太的書信,我來到對主耶穌基督能拯救的認識,讚美上帝!透過保羅和彼得的教義,我認識了耶書亞哈馬希亞,又名主耶穌基督。我的生活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從裡到外,顛倒過來,從死到生,從黑暗到光明。

我從罪的權勢中被釋放到上帝的權能中,轉變為行善而不是作惡,給予而不是索取,愛而不是仇恨。我對所有罪孽的愧疚重擔都被消除了 — 這一切都由保羅的教義而消失了!有那麼糟嗎?這就是欣然接受真理時對一個人所做的事情。如果這是保羅的果子,而且確實如此,你不認為我們可以在這個陷入困境的世界中多使用此類嗎?閱讀維克多·哈維克的見證

史考特納爾遜是個名義上的基督徒或彌賽亞的,無論他選擇如何稱呼自己,但他沒有聖靈,也沒有藉著耶書亞哈馬希亞的靈 (希伯來語Ruach意思是靈),由耶和華,由耶穌基督,天地的創造者,全人類的主和救主來說話。如果我聽從史考特納爾遜的話,我仍然會被自己的罪孽所束縛 (並牢牢地鎖在自己的義之中,就像納爾遜一樣),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緊地被撒旦的黑暗、無助、折磨、愧疚和荒涼所控制,沒有合理的希望。

所有讀著並相信著史考特納爾遜的人肯定會繼續生活在他們的罪惡、黑暗、毀滅和絕望中。謊言滋生死亡和地獄。

我感謝耶書亞,祂為我提供了獻出生命的人來為我作見證關於祂,而且我沒有深受在一個沒有獻出生命的人史考特納爾遜之害,他是彌賽亞耶書亞聖徒的褻瀆者和迫害者。

「人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並且時候要到,所有要殺害你們的人,以為這樣就是事奉神。他們要作這些事,因為他們不認識父,也不認識我。」(約翰福音 16:2-3)

使徒保羅是敵基督嗎?他是史考特納爾遜所聲稱的假使徒嗎?當掃羅出發去迫害更多的信徒時,耶穌基督在前往大馬士革的路上把他停止下來並將他轉身過來。他被我們的上帝和救主耶書亞哈馬希亞拯救了,是這位被拯救的掃羅和他作為使徒保羅藉著聖靈的力量所做的工作正是納爾遜現在所誹謗的。

使徒行傳 9:1-6
(1) 掃羅仍向主的門徒發恐嚇兇殺的話。他到大祭司那裡,
(2) 要求他發公函給大馬士革各會堂,如果發現奉行這道的人,准他連男帶女緝拿到耶路撒冷。
(3) 他快到大馬士革的時候,忽然有光從天上向他四面照射。
(4) 他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迫害我?』
(5) 他說:『主啊,祢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迫害的耶穌。 你腳踢刺棒,是狂妄的。』
(6) 他又驚恐,又戰抖,說:『主啊!祢要我做什麼呢?』主對他說:『起來,進城去!你應當作的事,一定有人告訴你。』

掃羅後來被稱為使徒保羅,加入了他曾經迫害的聖徒的行列。史考特在靈性本質上,自己與舊的、未重生的、迫害的、褻瀆的、殺人的、敵基督的大數人掃羅認同並結盟,投入他的精力和網站去迫害耶書亞哈馬希亞,祂主權地揀選居住在保羅裡面,在祂裡面該新造人。

納爾遜看來相信是為上帝服事,並自以為會維護祖先——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的信仰,而事實上,他愚蠢地試圖摧毀正是這種信仰,就像大數人掃羅在他得救之前所服事去做的那樣:

「他們只是聽說:以前逼迫我們的那個人,現在卻在傳揚他曾經殘害過的信仰。他們就因我的緣故不住地榮耀神。」(加拉太書 1:23-24)

納爾遜已經成為掃羅那樣的敵基督褻瀆者和殺人的。他攻擊耶書亞哈馬希亞所拯救的那一位,並將他從敵基督的狀態轉變為全心、全性、全意、全力愛主的狀態。由於他的轉變和新的心,保羅樂意為耶書亞哈馬希亞的福音獻出了自己的生命。史考特納爾遜今天很樂意殺死保羅以及那些相信的人的生命。

給史考特納爾遜的許多問題

納爾遜在他的書的第二章簡介中 (http:// 萬維網. 猶太教與基督教/天堂或地獄.htm) 寫道:

我所相信的關於保羅這位所謂使徒的真相,對大多數基督徒來說可能是新的,但這個論點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它和保羅本人一樣古老。歷史在使徒行傳中記載,保羅的同時代人指責他的教導違反了上帝的律法。作為耶路撒冷第一個彌賽亞教會的領袖,耶舒亞的弟兄雅各開始探究保羅的教導,但由於保羅在聖殿被捕後,故事發生了突然的轉變,我們再也沒有聽到雅各的消息,這個問題也從未在使徒行傳的記載得到解決。我只從故事結束的地方開始,而問題仍然懸而未決。因為基督徒以前通常很少關注這個故事的細節,所以這個故事對他們來說自然會顯得新鮮。

讓我先問納爾遜一系列簡單的問題:

如果你願意給予信任路加在使徒行傳中對這個故事的敘述,那麼事情怎麼還沒解決呢?路加接著說,保羅遵照雅各和長老們的吩咐,在潔淨的日子結束後,帶著四個許過願的人進入聖殿。

那麼,你怎麼能在認為故事情節符合你的信息時承認它是真實的,而當在不符合你的信息時又忽略它呢?你不能兩全其美。難道你的完全暴光僅在這一點上還不夠嗎?

其次,你沒有說「保羅的同時代人」指的是什麼人。你是指猶太化者嗎?他們沒有上帝的靈,無法理解耶穌基督如何透過賜給人們聖靈來成全上帝的律法?如果你指的是那些人,為什麼我們應該相信那些不認識耶穌基督的人而不是那些認識耶穌基督的人呢?為什麼要相信那些試圖殺死保羅的兇手?殺人的不也是說謊者嗎?同一個父從一開始就是殺人的和說謊的嗎?

這些人不就是那些迫害並殺害主耶穌基督、謊報主墳墓裡發生的事情的魔鬼之子嗎?

然而,如果你說其他使徒是保羅的同時代人,經上沒有任何地方表明他們指責保羅有任何事情,更不用說教導違背上帝的律法了。證明我們錯了;向我們展示經文。

其他使徒所做的就是詢問兇殘的敵人以及也許其它指控或懷疑保羅不敬神的人的誹謗。澄清指責之間有很大區別。以保羅的離開一段時間,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長老不應該察看他,看看他怎麼樣嗎?以下是澄清你所謂的「指責」的可能示例:

使徒行傳 21:17-26
(17) 我們 [保羅和他的同伴] 到了耶路撒冷,弟兄們很高興地歡迎我們。

弟兄們很高興地接待了保羅。

(18) 第二天,保羅與我們一起去探望雅各,所有的長老也都來了。
(19) 保羅問候他們後,一一述說神藉著他的服事,在外邦人中所做的事。
(20) 他們聽了就不住地榮耀主,又對保羅說:「弟兄,你看猶太人中信主的人有多少萬,而且他們都是對律法熱心的人。

他們為上帝如何使用保羅使外邦人皈依基督而感到高興,並且他們對保羅的屬靈地位沒有任何疑問。然而,有報導稱保羅有不當行為,因此他們要求保羅向他們證明他根本沒有違反上帝的律法:

(21) 他們聽到有關你的事,說你教導所有在外邦人中的猶太人離道反教、背棄摩西,叫他們不要給孩子行割禮,也不要按規矩行事。

保羅從耶書亞那裡得到的啟示是,禮儀律不再需要,割禮也不再需要,因為影兒已經在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工作中應驗了。但正如保羅向羅馬聖徒所宣稱的那樣,他並沒有違背十誡中所概括的上帝律法。以下是他自己對此事的言論:

(31) 那麼,我們是藉著信廢掉律法嗎?絕對不是!反而確立了律法。

保羅在這裡宣稱聖徒們確立而不是廢除律法,律法,與律法和福音的敵人,即史考特納爾遜相反。

同時,保羅非常清楚地表明,人,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不能靠律法稱義:

羅馬書 3:28-31
(28) 就是說,我們認為:人被稱為義,是藉著信,與律法上的行為無關。
(29) 難道神只是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外邦人的神嗎?是的,祂也是外邦人的神,
(30) 既然神真是一位;祂要使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也要使沒有受割禮的人因信稱義。

保羅指出亞伯拉罕在受割禮之前是如何因信被稱義的 (創世記15:6),所以亞伯拉罕在上帝面前被稱義的不是儀式、獻祭、行為或割禮,亞伯拉罕的任何一個子孫也不會如此。

信心是關鍵,而不是受割禮或未受割禮。史考特納爾遜根本沒有信心,只有他誤解和扭曲的知識。

回到使徒行傳中保羅和長老的場景:

(22) 他們聽到你來了,民眾必定會聚集。那麼該怎麼辦呢?
(23) 你就照我們告訴你的去做吧。我們這裡有四個人,他們都許過願。
(24) 你帶他們去,與他們一起行潔淨禮,並且替他們付錢,好讓他們剃掉頭髮。這樣,大家就會知道有關你的傳聞不是真的,而且你自己也是照著規矩行事、遵守律法的。

保羅屈服於長老,與那些誤解他的人講和,使自己在律法之下,以贏得律法之下的人,正如他對哥林多人所說的話:

哥林多前書 9:19-21
(19) 我雖然自由,不受任何人管轄,但我自願成為眾人的奴僕,為的是要多得一些人。
(20) 對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了要得著猶太人;對律法以下的人,雖然我自己不在律法之下,還是作了律法以下的人,為了要得著律法以下的人。(21) 對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了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不是在神的律法以外,而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為了要得著沒有律法的人。

保羅向哥林多人宣告,雖然他成為他所贏得的那些在律法之外的人之一,但他仍然不是在上帝的律法之外,而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他再次在律法中確立了自己,這與史考特納爾遜相反。

繼續使徒行傳中與長老們在耶路撒冷的場景:

(25) 至於已經相信的外邦人,我們照著決定寫了信,要他們遠避祭過偶像的食物,遠避血和勒死的動物,遠避淫亂。除了這些以外,不要遵守任何這樣的事。

如果有人可能被指控不遵守律法,那不是其他使徒和長老嗎,那些納爾遜說他們說得對,像雅各?這些長老說,他們不會要求外邦人受割禮或其它以前的律法,而是要求四項。我們可以回到雅各之前所宣布的:

使徒行傳 15:13-20
(13) 他們講完以後,雅各就回應說:「各位弟兄,請聽我說。
(14) 西門已經述說了神當初怎樣臨到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出子民,歸入自己的名。
(15) 連先知們的話也與此相符,正如經上所記:
(16) 『此後我將要回來,重建大衛倒塌的帳幕;我要重建它的破損之處,把它重新豎立起來。
(17) 這樣,其餘的人,就是所有被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會尋求主。
(18) 這是自古以來,讓人知道這些事的主說的。』
(19) 因此,我判定不可為難那些歸向神的外邦人,
(20) 不過要寫信給他們:要遠避偶像的汙穢,遠避淫亂、勒死的動物和血。

他們反對那些堅持受割禮的人,割禮一直是當時的律法。你看,使徒、長老和聖徒們正在逐漸學習從律法最終實現之前到耶穌基督在十字架、復活、升天和五旬節聖靈澆灌下完成之後的過渡的含義。所有人都需要做出調整。這是新時代和所安排的引入。

和我們一樣,他們並不是一下子就明白了一切。保羅恰好是在荒野等待的歲月中從耶穌基督親自領受這些啟示的人之一,史考特納爾遜對此一無所知,因為他從未去過天國,而所有真正重生的信徒都在那裡。

記載顯示,保羅和另外兩位見證人,在開始向外邦人宣講傳道事工之前,與彼得、雅各、約翰和其他人分享了他十四年的屬靈曠野啟示。他對自己從耶書亞哈馬希亞那裡所領受的並不諱言:

加拉太書 2:1-10
(1) 過了十四年,我與巴拿巴一起再次上耶路撒冷,並且帶著提多一起去。
(2) 我是照著啟示上去的,向他們陳述了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不過是單獨地向那些公認是人物的做了陳述,這樣,我過去或是現在就不會白白奔跑了。
(3) 與我在一起的提多,雖然是希臘人,也沒有被迫受割禮。
(4) 其實提到這件事,是因著一些偷偷進來的假弟兄的緣故;他們混進來窺視我們在基督耶穌裡所擁有的自由,為了要奴役我們。
(5) 我們對這些人,一刻也沒有屈服妥協,好使福音的真理在你們中間繼續存留。
(6) 至於那些公認是人物的——無論他們從前什麼樣,都對我沒有區別;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公認是人物的並沒有給我增添什麼;
(7) 不過他們反而看出來:我受了委託去傳福音給沒有受割禮的人,正如彼得受了委託去傳福音給受割禮的人,
(8) 因為在彼得裡面做工、使他做受割禮之人使徒的那一位,也在我裡面做工、使我做外邦人的使徒。
(9) 公認是柱石的雅各、磯法和約翰,既然明白了神所賜給我的恩典,就向巴拿巴和我伸出右手行契合之禮,要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而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
(10) 只是要我們記得窮人,而這一點也正是我一向努力做的。

再一次,所有有權柄的聖徒都同意保羅並支持他和巴拿巴。

但當然,史考特不會相信這些報道,因為就他而言,保羅是個假使徒,那麼為什麼有人應該相信他或路加的記載呢?然而,納爾遜指責保羅說了一些保羅否認甚至反駁的話。

史考特用新約來證明保羅是虛假的,但他不相信新約的記載是真的。多愚蠢!在黑暗中的人也是如此。取悅人的人必須自相矛盾;別無選擇。

繼續使徒行傳中與長老們在耶路撒冷的場景:

(26) 於是,第二天保羅帶了那四個人,與他們一起行了潔淨禮,進了聖殿,宣告潔淨期滿的日子,直到為他們每一個人的供物都被獻上為止。

保羅知道在上帝看來沒有必要舉行儀式,但為了那些認為上帝必須做這樣的事情的人,他屈服了。這不是假使徒的標誌,而是愛的使徒的標誌。他實踐了他所宣揚的:

羅馬書 14:13-21
(13) 所以,我們不要再彼此評斷,倒要下定決心,不給弟兄放下絆跌物或絆腳石。
(14) 我知道,並且在主耶穌裡深信:沒有一樣東西本身是不潔淨的。只是,如果有人認為什麼是不潔淨的,對他來說,那就是不潔淨的。
(15) 如果因食物的緣故使你的弟兄憂傷,你就不再是憑著愛行事了。基督已經替他死了,不可因你的食物毀了他。
(16) 所以,不要讓你們看為好的事受到毀謗,
(17) 因為神的國不在於吃喝,而在於聖靈裡的公義、平安、喜樂。
(18) 要知道,如此服事基督的人,是蒙神喜悅的,也是受人讚許的。
(19) 這樣看來,我們要追求和睦的事和彼此造就的事。
(20) 不要因食物的緣故破壞神的工作。一切固然都是潔淨的,但如果有人因吃東西使人絆腳,這就是惡事了。
(21) 不在吃肉、喝酒、或其他事上使你的弟兄絆倒,或犯罪、或軟弱;這才是好的。

這些話是不是像納爾遜所描述的保羅那樣,是一個掠奪性的、自私自利的、敵基督的江湖騙子的話?但願不會發生這事,因為如果真是這樣,我們都迷失了,沒有希望。但譴責保羅這樣的言論和行為的,是披著羊皮、懷恨的、尋求榮耀的惡狼。保羅是這位親愛的弟兄,他為基督獻出了自己的生命,使我們可以得生命。就我而言,我永遠欠保羅和他所付出的代價,儘管我知道我們最終欠主一份恩,是主使保羅能夠靠著上帝的恩典去做他所做的事。納爾遜對這些事情一無所知。

我說我主要會堅持納爾遜對使徒保羅的錯誤,但我不能忽視史考特完全黑暗的明顯表現。在他的下一個主題「生命之書不只一本」中,納爾遜曲解了約翰的話的真理:

「凡是遵行祂命令,好使自己有權利到生命樹那裡,並且得以從城門進到城內的人——他們是蒙福的! 在城外,有那些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以及所有喜愛說謊的和實行說謊的人。」(啟示錄 22:14-15)

納爾遜如何扭曲它們?他說:“還記得啟示錄第二十一章八節中那些被扔進火湖的人所犯的八項罪行嗎?注意,在啟示錄第二十二章十五節中類似的清單已縮減為六項。除了缺少的兩個類別外,第二個清單基本上是相同的。第一個清單以第二個清單中缺少的兩個開始…「膽怯和不信的人。」由於第二個清單中沒有這兩項,我們可以得出結論,他們與第一批被扔進火湖的人之間的區別在於,即使他們犯了一些同樣嚴重的罪,他們仍然鼓起勇氣並相信。

納爾遜的結論是,「狗、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以及所有喜愛說謊的和實行說謊的人」相信並有勇氣行善!不僅如此,他還說他們擁有真正得救的信心,因為他說,“約翰使用的希臘詞被翻譯為「相信,」與雅各在他的書信中所描繪的畫面是一樣的。這是一種積極主動的信心,通過「行為」來表現它自己。這不僅僅是心理上的同意。

但耶穌說:「你們讓一棵樹好,它的果子就好;你們讓一棵樹壞,它的果子就壞;這樣,一棵樹是憑著果子被認出來。你們這些毒蛇的子孫!你們做為惡人,怎麼能說出善的來呢?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馬太福音 12:33-34)

耶穌也說:「一個人不能服事兩個主人。他不是厭惡這個、喜愛那個,就是忠於這個、輕視那個。你們不能既服事神,又服事瑪門。」(馬太福音 6:24)

不,約翰的話根本不暗示性變態者和喜愛謊言的人有得救的信心。納爾遜所傳講的福音是多麼不敬神和彎曲悖謬啊!

他自相矛盾,因為他接著說:“一個人所信的和所做的是分不開的。這些在城外得救的人通過做一些善事表現出了一些信心和勇氣…”

一個人如何將得救的信心和勇氣與喜愛和實踐謊言結合?顯然,納爾遜覺得他成功了。

下一個問題是,「史考特是否也犯了其它四宗罪 (「狗、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和拜偶像的」),就像他喜愛和實踐謊言一樣?答案是「是」。正如耶穌所說:

「好樹不能結壞果子,壞樹也不能結好果子。所有不結好果子的樹都要被砍下來,被丟進火裡。因此憑著他們的果子,你們就能認出他們來。」(馬太福音7:18-20)

如果一棵樹結生不只一種產品,例如蘋果和荊棘,那麼我們如何知道一棵樹呢?它是蘋果樹還是荊棘叢?不可能兩者兼而有之。但納爾遜因為喜愛他的謊言,所以說並非如此。因此,他不僅是一個說謊者,而且本質上是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的、行邪術的和狗。

什麼是狗?根據聖經,狗是不潔淨的;牠會在能做的地方排尿和排便,會吃自己的嘔吐物,在任何可以做的地方交配,除非絕育,對陌生人吠叫,如果牠願意的話,它會攻擊和咬他們。

作為一個殺人的,他向聖徒吠叫,因為聖徒對狗、行邪術的、殺人的和淫亂的來說是陌生的。這不正是納爾遜對待聖徒的方式嗎?

耶穌透過詩篇作者關於狗說了些什麼?

「祢把我放在死亡的塵土中。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詩篇 22:15-16)

保羅·科恩代表維克多‧哈維克所作的另一份總結

納爾遜說,保羅教導上帝使祂的律法不可能被遵守,以向人證明人不能做到,這使人保持謙卑並依賴祂的恩典。納爾遜聲稱這項教導反映在羅馬書中的以下經節:

「我們知道,律法上的一切話都是對律法之下的人講的,好堵住每個人的口,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神的審判之下有罪。」(羅馬書 3:19)

「既然如此,還有什麼可誇耀的呢?根本沒有。憑著什麼法則呢?憑著行為的法則嗎?不是!而是憑著信的法則。」(羅馬書 3:27)

納爾遜繼續嘲笑他認為保羅所教導的內容,稱其為褻瀆,因為它將上帝描繪成「某種扭曲的暴君。」他說:「什麼樣的統治者會在明知自己的臣民無能為力的情況下,卻以酷刑相威脅,要求他們做某事,以便讓他們羞辱並乞求憐憫?只有邪惡的、精神變態的暴君才會做這種事。

但保羅沒有絲毫地說或暗示這樣的事情。他並沒有教導上帝使律法變得不可能遵守。保羅教導上帝的律法是好的,但人卻不是:

「我們知道律法是屬靈的;而我是屬肉體的,已經賣給罪了。」(羅馬書 7:14)

不然我們為什麼需要救主呢?律法被賜下是為了引導我們歸向祂:

「這樣,律法一向是我們的監護人,直到基督,好使我們能因信稱義。」(加拉太書 3:24)

信心導致律法的成全:「那麼,我們是藉著信廢掉律法嗎?絕對不是!反而確立了律法。」(羅馬書 3:31)

因此,納爾遜對保羅的指控被推翻。

此外,不遵守律法也不會受到酷刑威脅。這是納爾遜反常的教義,它不是來自保羅對耶書亞哈馬希亞的啟示。不遵守律法帶來它自己的懲罰。

羅馬書 2:6-12
(6) 神將照著各人的行為回報各人:
(7) 對那些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不朽的,就以永恆的生命回報他們;
(8) 而對那些營私爭競、不肯信從真理、反信從不義的,就以震怒和憤恨回報他們。
(9) 神要把患難和困苦加給一切作惡之人的靈魂,先是猶太人的,後是外邦人的;
(10) 而把榮耀、尊貴、平安賜給所有做美善事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外邦人。
(11) 要知道,神是不偏待人的。
(12) 凡是在律法之外犯過罪的,也將要在律法之外滅亡;凡是在律法之下犯過罪的,將要照著律法受審判。

「以色列啊,你與我反對,就是反對幫助你的,自取敗壞。」(何西阿書 13:9)

最後,納爾遜承認保羅在前往大馬士革的路上遇到了主耶穌基督。那麼主所說的要對保羅做什麼怎麼了呢?

「但是主對他 [亞拿尼亞] 說:你去吧!因為這個人 [保羅] 是我所揀選的器皿,不但要在外邦人和君王面前,還要在以色列子民面前擔當我的名。我要指示他,為了我的名他必須受多大的苦害。」(使徒行傳 9:15-16)

上帝是否失去了對祂聲稱會信實事奉祂的一個人的控制,還是祂能夠透過保羅完成祂所說的事情?

納爾遜關注的是人是否足夠公義來遵行上帝的旨意,而不是上帝是否公義並信實地實現祂的話語。納爾遜榮耀肉體,同時懷疑和譴責上帝的靈。他拒絕上帝所揀選的器皿,也不明白聖經,這有什麼奇怪的嗎?

這是邪惡。納爾遜陷入了巫術。

維克多‧哈維克

2017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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