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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與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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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處舊約,我們有律法,而處身在新約,我們有了恩典,便沒律法了。” 對嗎? 這豈不是普遍的教導嗎? 讓我們看看律法、先知和主對此說些什麼。首先,無論律法所說的都是由一位立法者依據祂的律法來描述祂自己,其次,無論先知所說的是由唯一的神差遣先知去說的,並且先知是祂的代表。

什麼?! 恩典在舊約?

當然,我們所講的是先知,其中幾乎沒有,在一個充斥假先知的世界中,他們以主的名來歪曲主為了他們自己的利益。我們也通過聖經得到了主的法度,祂永不改變,但總是一樣的,這與黑心的證詞相反,“他們的腳墜落死亡,他們的腳步踏入陰間,他們(她)的路變遷不定,自己卻不知道” (箴言 5:5-6)。他們在不同時代的持續見證就是這樣“事物總是在變化”,因此主的這個或那個法度不再適用。 多麼方便。

為了這篇文章和讀者的告誡,繼續適當地與以下經文:

“孩子們,現在要聽從我,不可離棄我口中的言語。你所行的道要遠離他們(她…假基督的教會、陌生的女人、淫婦、假先知),不可靠近他們(她)家的門口,免得將你的尊榮給別人,將你的歲月給殘忍的人;免得陌生人滿得你的財富,你勞苦所得的歸入外邦人的家。在你人生終結,你皮肉和身體衰殘時,你必唉聲嘆氣,說:「我為何恨惡管教,心裏輕看責備呢? 我不聽從教師的話,也沒有側耳聽那教導我的。在聚集的會眾中,我幾乎墜入深淵」” (箴言 5:7-14) 。

“只有挪亞在主眼前蒙恩” (創世記 6:8)。什麼?!恩典在舊約中? 那麼快在創世記第六章呢?! 等一等! 也許我有一個“歪曲”版的聖經。 去查查看你們的,好嗎?

“該死的,維克多,你有必要將我們現在的生活搞亂,篡改一個非常方便的教義,引用一些不明確的經文來斷章取義嗎? 我們跟你有什麼相關? 別煩我們,讓我們留在我們自己的毀壞當中,你別多管閒事! 許多聰明和受過良好教育的聖經學者,擁有碩士和博士學位,在你出現之前就已經深入地研究和想出了這些。你以為你是誰,可以搞亂聖經、上帝的事情和我們的思想?”

對此,我回答說:“小心你所肯定的事情和你譴責的事情。是的,你所持有的教義對於無法無天和你的毀滅是十分方便的,而且你不會由於相信它並且去做你自己的事來逃避上帝的審判。我不會停留在一兩節經文中,並且接近模糊的,這些所選的經文只對於那些對聖經和主的方式無知的人來說只是模糊不清的。如果你不聽,那麼你與我無關,我也與你無關,我將別無選擇,只能把你留在你的毀㓕光景裡,但我的事務是要說出這些事情,因為天父已賜給我這樣做,因此我正在管好我自己的事務。

恩典一直在那裡。恩典是永恆。

至於傑出的學者,就像那些釘死主,而今日迫害祂通過祂的僕人身上,就像他們的祖先在主的日子和以前的先知所行的一樣。他們為什麼這樣做? 因為祂是光,而他們行在黑暗中。那麼那些在黑暗中行走的人怎麼會喜歡或者知道光明的任何東西呢?

我不混亂經文與上帝的事情。相反,我為那些願意相信的人提供了真理。至於你的想法,你的混亂看起來是有序的,神的順序引入你的思考和理解似乎是一團糟。但要悔改,接受真理,你就會得到自由,因為上帝的旨意應該是這樣。”

恩典一直在那裡。恩典是永恆。上帝創天造地,並在地上建立伊甸園顯出衪的恩惠。上帝是恩慈的,衪以祂的形象創造人,將他安置在那個花園中,讓他入眠並賜給他一個妻子。當亞當和夏娃犯罪時,上帝的恩典在操作,祂用獸皮做衣服給他們穿上。

請注意,亞當和夏娃沒有發聲懺悔他們的不服從的話,也沒有任何悔改的表示,但上帝覆庇了他們。是的,祂把他們驅逐出伊甸園,但祂並沒有在那裡從此不再照顧他們。而且,是上帝的恩典祂發出火焰轉動的劍,把守生命樹的道路,以免亞當和夏娃在他們的狀態中伸手摘生命樹所出的來吃,並永遠活着。再一次,本乎恩,夏娃被賦予了亞伯,是一個信而在靈裡和真理中敬拜主的人。

藉著恩典,在以挪士的時代,人開始求告主的名,是亞當的第三代,塞特的兒子,亞當的第三個出生的兒子。你真的認為這是由律法還是由人的正義,他們開始求告主的名? 這樣的想法絕對沒有根據! 再想一想。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經文說。那包括以挪士和所有其他的人 (創世記 4:26)。而藉著恩典以諾與上帝同行,是亞當的第七代,不是靠他自己的行為或公義行事的。

只有挪亞在主眼前蒙恩,是亞當的第十代,閃被選為預言中的父,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其他許多人會來的後代,而他們都是藉著恩典的。對於雅各被選中了而並不是長子以掃,受了長子的名分和祝福,難道不是恩典麼? 聖經的證言很清楚,雅各是一個不義的人,一個抓住者,一個說謊者,一個縱容者,為了要顯明神的揀選心意不是本於人的行為 (羅馬書 9:10-16)。

沒有恩典就沒有律法或沒有律法,就沒有恩典。

恩典永遠在那裡,與約瑟和他的不值得支持的、兇殘的、亂倫的、通姦的、撒謊的兄弟,與摩西 (你認為摩西在麻省理工學院接獲得了人事管理學士學位嗎?),與基甸 (你認為基甸去過西點軍校並完成了反恐訓練營嗎?),與參孫 (你認為參孫去健身房嗎?),與撒母耳 (你認為他出生天才的嗎?),與他的母親,如果沒有上帝的恩典,就不能生孩子 (你認為他們那時有生育能力的藥物嗎?),與以色列的所有國王,與大衛,他表現出強大的行為,因謀殺和通姦而被原諒,等等,直到馬利亞作為處女,藉著恩典,她生下了神的兒子。藉著恩典,大數人掃羅得救了以及其他所有得救的人。恩典往日在那裡,恩典今時在這裡。恩典一直以來,至今天將來都會如此。沒有上帝的恩典,就永遠不會有任何什麼。

但律法也一直在那裡,甚至在它被傳出在西奈山之前。亞當和夏娃是否允許在他們想要的地上徘徊,並且按照他們的意願行事? 不是,他們被放置在伊甸園裡,修整和保管它。他們是不是被禁止吃知善惡的樹所出的? 亞伯拉罕不是被指令給他的兒子、僕人和他自己行割禮嗎? 在他回埃及之前,摩西不是被指令要行割禮嗎? 那不是律法嗎…“當和不可?” 而那個不服從的不是有後果嗎? 是的,律法也在那裡,以及順從的獎勵和對不順服的懲罰或後果。律法今日在這裡。

當挪亞時代人們無法無天的時候,上帝決定把它全部淹滅,而一個非常僅有的八個靈魂倖免於難。這些人被命令去做某些事情,以一個過分“拘泥於法律條文”的規格建造方舟,收集一定數量的所有生物,潔淨和不潔淨的,並在特定時間進入方舟。 律法,律法,律法! 但挪亞和他的家人因遵守這些律法而被賦予特權和榮譽,因為挪亞在主的眼中得到了恩典! 我現在對你說,沒有恩典就沒有律法,沒有律法便沒有恩典。兩個雖然是兩個,但兩個是一個。哪個先到? 都不是。他們都是上帝的本性。

那麼困惑在哪裡呢? 難道不是說律法是藉着摩西頒佈的;而恩典和真理卻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約翰福音 1:17)。當然! 但不是人們以為約翰想說的那樣。哦,我們對經文想得太多了,歪曲正題至造成我們的破壞,傾聽那些會做任何事情以免上帝的律法的人,那就是罪的本質!耶穌不是說過:“「不要以為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而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直到一切都實現」” (馬太福音 5:17-18)。

現在我問你: 天地已經廢去了嗎? 如果沒有,那麼律法也是一樣,甚至沒有一個微小的微觀部分。 那麼,怎麼會有人,和其他所有時代一樣的人(無法無天的,沒什麼新鮮的),說不再有律法,不再需要去遵守律法; 律法的適用期已過時了,不是在這裡,不是現在,也不適用於我們? 耶穌不是說過,在末後的日子裡必有許多人對祂說:“主啊,接受我們吧! 我們不是奉祢的名說預言,奉祢的名趕鬼,奉祢的名行許多異能嗎?” 而祂要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你不守法的…“不法行為”這個詞的意思是“無法無天”)的人,給我走開!』

在福音書中,在基督肉體的日子之後,我們不是看到律法的生效嗎?

繼續耶穌在馬太福音裡所說的話:“所以,無論誰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導人也這樣做,他在天國裏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誰遵行並如此教導人的,他在天國裏要稱為大”。我們是否在談論舊約一部分的 “律法的時代” 嗎? 不,我們正在談論現在的天國,這是律法的譴責者和否認者宣布同一個地方是沒有地位的,也不需要律法的地方。恐怕這些人會這樣說:“是的,但是耶穌指的是在舊約律法制度還在進行中,直到祂死在十字架上,廢除了律法”,我再次問道:天地是如何消失在十字架上,無論是一般的還是你個人的?

而在福音書中,在基督肉體的日子之後,我們不是看到律法的生效嗎?  在使徒行傳中,那些人沒有得到各種指示嗎? 耶穌吩咐信徒在耶路撒冷等候,彼得在五旬節吩咐人們悔改並受洗,彼得和使徒指令百姓當中挑選委任他們統管寡婦管理飯食的事務,彼得命令哥尼流和他的家人以主的名受洗,保羅吩咐提摩太和提多要做什麼,吩咐他們要吩咐別人該做什麼,而雅各和長老吩咐信主的外邦人要禁戒偶像的汙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在使徒行傳第十五章二十一節講述一個有趣的聲明:“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換句話說,“我們現在所要求的,鑑於你在基督裡的新生活,是你傾向於這些相當嚴肅的事情,但隨著你的成長並能夠信奉上帝的許多其他事物和上帝的律法,你可以去猶太教堂並在安息日學習更多”。 他們並沒有廢除摩西和律法。

談到摩西,他在某些時候是否變得多餘? 他是“舊帽子”嗎? 如果是這樣,他怎麼會在高山與耶穌變了形像的時候一起出現談話,他們一起進行諮詢,談論的事情不亞於我們所知道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我們的主在耶路撒冷的死亡? 許多“神學家”和“聖經學者”都認為摩西代表律法而以利亞先知。 難道摩西不是先知嗎? 事實上,在申命記第三十四章十節說:“以後,以色列中再沒有興起一位先知像摩西的,他是主面對面所認識的”。 如果有人代表先知,那就應該是摩西。

或者這世上的智者說:“摩西代表了律法而以利亞恩典。” 如果是這樣,摩西被以利亞取代了還是相比被他黯然失色了嗎? 沒有,他在榮耀中與他並肩而行。希伯來書的作者沒有宣稱摩西是忠誠的嗎? 忠誠是什麼意思,豈不是有信心,相信嗎? 信仰不是恩賜嗎? 我們大家,不僅是摩西,接受這份恩賜不是恩典嗎?

律法和恩典,恩慈和嚴厲。沒有律法,我們會在哪裡?!

現代的“恩典者”很快就會自相矛盾,迅速顯示出自己完全沒有恩典,如果摩西此刻在場,他們將拿起石頭打死他,儘管他們在他不在世時將裝飾他的墳墓,如果他有一個墳墓,藉著上帝的恩典,他是沒有墳墓的。但我告訴你們,摩西今天這裡,與在主裡的弟兄們在一起,而且他們確實拿起石頭打他通過他的弟兄們身上,同時卻讚美他的過去。

但以利亞何以代表恩典,如果他只在舊約中出現過,如果那段時間只是一段律法時期,一個在單次發生事中斬首了四百五十名以色列知名公民的人呢? 這對你來說聽起來像恩典嗎? 不過,那些說出自己的想法而不是主的心思的人有很多矛盾啊! 然而,那些巴力的先知被摧毀,或許不是為了他們,而是為了以色列人民,這是恩典。上帝顯示了祂的旨意,祂的大能,祂的榮耀,當天為他們的緣故,很少在之前或之後。

律法和恩典,恩慈和嚴厲。沒有律法,我們會在哪裡?!  那麼,約翰在啟示錄中,如何談論那些獲得勝利的聖徒,他們唱摩西的歌羔羊的歌 (律法和恩典?),並說:「主–全能的神啊,祢的作為又偉大又奇妙! 萬國之王啊…」(啟示錄 15:3) 如果摩西因律法的服務而得榮耀,為什麼上 帝認為要保持摩西的榮耀而人卻想要將它除掉呢? 難道人不是為了想除掉律法對自己的效用,所以摩西也應當被除掉嗎?

殺人犯,你選擇你的罪孽,因此,你應該殺死你的鄰居,這是可以理解的。是的,你說你尊敬摩西,但是在你的無法無天的靈裡,你殺了他,就像那些聲稱尊敬先知的法利賽人一樣,但他們迫害了那些在他們面前的人,那些與古老的先知靈裡一致的人。

猶大作證對於這些“恩典的捍衛者”,他對弟兄們勸告,他們應該“要為從前一次交付給聖徒的真道竭力奮鬥。 因為有些人偷偷地進來,就是早就被判定受懲罰的不虔誠的人,他們把我們神的恩典變為放縱情慾的機會,並且不認獨一的主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讓我們看看不僅是新約聖經的最後一本書,而且是處於末日,即啟示錄第二十二章所說的未來時間。十四節說:“凡是遵行祂命令,好使自己有權利到生命樹那裡,並且得以從城門進到城內的人——他們是蒙福的!”

你的恩典將暴露於無法無天的狀態中。

什麼命令? 祂的個人指示和那些祂要你順從對上帝和人類行為的一般規律。任何一個都不能沒有。 哪個城市? 上帝之城,當然是新耶路撒冷。因為那裡將沒有誰? 違法者、不義的…行邪術的、淫亂的、殺人的、拜偶像者、說謊話的人…約翰接著寫道:“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神必將記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神必從這書上所記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份。”

無論約翰只是指啟示錄,還是包含整個聖經的雙重含義,都不重要。事實是,聖經講到上帝的律法,而啟示錄是經文“骨中的骨,肉中的肉”。違背律法,你們這些淫亂的和姦淫的人,把它遠離你,說出你心裡的,對於主和祂的受膏者說:「我們要掙脫他們的捆綁,脫去他們的繩索。」看看它會把你帶到哪裡,但讓我先告訴你,(但或許不是如你所想的那樣提前),它將帶領你到哪裡,你們這些認為“得救了” 的人。

約翰說,“但那些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所有說謊的人,他們的份就在燃燒著烈火和硫磺的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亡」” (啟示錄 21:8) 。

但不是! 這不適用於你現在處於恩典之下的人,是嗎? 在基督裡,你是得自由的、得救的、藉著祂的血已被潔淨的、不在律法之下的、被贖罪的、成聖的、受膏的、受祝福的、被召的、被揀選的、永遠穩固的。我們將最終看到你所應得的恩典和那恩典的果實。我告訴你,你的恩典將暴露於無法無天的狀態中,是一個假冒偽裝,你用來辯護你假扮的服侍和崇拜上帝的邪惡行為。你認為你可以嘲笑上帝,但祂還會嘲笑你,當祂這樣做時你就會知道,就像祂在你嘲笑時所知道的那樣。

現在,哪些律法最終會保留而不保留呢? 確實地,每個都有一些。不再需要禮儀上、儀式上、犧牲上的律法。那些“影子”是在基督和被揀選的基督裡已實現的,其中包括割禮,這是靈性種子來自心靈割禮的象徵 (神的道和道在新造的人裡。但是,你能告訴我,道德律法是沒有 效果的嗎? 在基督裡,一個人從法則中被釋放出來,但是從什麼律法呢? 從罪和死的律中釋放出來 (羅馬書 8:2),而不是從上帝的律法, 石版給摩西的。

說我們從上帝的律法中解脫出來是屬肉體的。律法是屬靈的,屬肉體的人憎恨它,極力反對它,但屬靈的人愛律法。對他來說,這是生命。 “我何等愛慕祢的律法” (詩篇 119:97)。詩人在神的靈的鼓舞下大聲說道。他怎麼能這樣做? 通過恩典! 藉著恩典,他讚美主,愛護律法! 通過恩典,他明白了律法的價值。所有詩篇119都讚揚、誇大和讚美上帝的律法,認可律法“癒合你的肚臍” (箴言 3:1-8),並且保守它是非常有益的。

當使徒保羅傳道時,他所有的只是舊約。

“舊約!舊約!” 無法無天的吶喊。你是否知道,當使徒保羅在新約書信中傳道時,他所有的只是傳講舊約? 你是否注意到新約中的大部分內容都是直接引用或者是對舊約詳細的闡述? 難道你沒有意識到舊約聖經是耶穌對猶太人說的:“你們查考經文,因你們以為從中可以得到永恆的生命。其實這經文就是為我做見證的”?

詩篇第一篇僅適用於舊約的人嗎? 只有自我毀滅的傻瓜才會這樣結論。但這篇詩篇說了什麼?

“…惟喜愛主的律法,晝夜思想祂的律法;這人便為有福!”。

它還說:“惡人並不是這樣,卻像糠粃被風

吹散。” 如果詩篇第一篇僅僅是為了久遠而逝去的猶太人,為什麼宗教的會去閱讀它呢? 為什麼人從詩篇中得到安慰? 為什麼新約聖經從詩篇引用,如果他們不再相關?

許多人都知道箴言中的這些話:“沒有異象,民就放肆…”,但很少有人注意到這節經文的其餘部分:“…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 (箴言29:18)。

詩篇第119篇充滿了律法。最長篇的詩篇都是關於神的寶貴和聖潔的律法

怎麼能去作證上帝獨一的兒子,一個“充滿恩典和真理”,如果沒有實質? 這不會是真正的見證,也不對上帝公正。但正是神的道,和同樣的舊約保羅對提摩太說:“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摩太後書 3:16-17)。許多自稱的信徒也想引用這一個經文,沒有停下來思考,雖然他們認為它談到新約,但實際上它說到當時的古代。

他們在引用經文時也否認了這條律法,宣稱所有的經文 (包括律法) 都是有益的,不是為了想法、建議或解釋,而是為了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 什麼義? 當然,這是信仰而不是律法的正義。 為了什麼目的呢? “要使屬神的人完備,為一切美善的工作,裝備齊全”。 律法是否使我們完美嗎? 部分是的。通過恩典嗎? 部分是的。憑信心嗎? 部分是的。 靠順從嗎? 部分是的。在任何人的靈魂救贖中,這些都不是可有可無的。所以就是這樣。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而又遵守的人,就是愛我的…”

我還可以補充雅各的話:“唉,你這虛空的人哪! 你想知道沒有行為的信仰是死的嗎? 我們的先祖亞伯拉罕把他的兒子以撒獻在祭壇上,難道不是本於行為被稱為義嗎? 你看,信仰和他的行為相輔相成,而且信仰是本於行為得以完全的。這就應驗了經上所說的:「亞伯拉罕信神,這就被算為他的義。」他又被稱為「神的朋友」。可見人被稱為義是本於行為,不僅是本於信仰” (雅各書 2:20-24)。那麼,行為是否也讓我們得以完全? 根據雅各說,是的,行為源於真正的信仰。

恩典是有或去做或不得不成為自己以外的事物的恩惠或力量。

路德是由唯獨因信稱義的教條而聞名。據報導,他宣稱或至少懷疑雅各書不是受上帝啟發的,因此非經文,因為雅各所說的關於信仰和行為。他後來在生活中也惡毒地攻擊和迫害猶太人,儘管他們是福音的敵人,但他們卻是父所喜愛的。即使天主教會迫害非天主教徒,“路德派教徒”也沉迷於軍事手段,以殺死其他“非路德教派”團體。路德還繼續進行可憎惡的彌撒、嬰兒洗禮和其他教義和儀式,這些教義和儀式顯然是行為,很多都有錯誤在其中以及它本身是錯誤。我們不要指望路德,而要指望上帝。

什麼是恩典? 恩典是有或去做或不得不成為自己以外的事物的恩惠或力量。當保羅談到不再受律法約束的時候,他的意思是說,那個屬肉體的人不可期望能夠遵守律法,相仿一個人怎麼能用顯微鏡來瀏覽星星,用手錶收割糧食,用手肘看。人是屬肉體的,而律法是屬靈的,兩者是截然相反的特性或本質。

但當耶穌基督使一個從死裡復活,並使那個人成為新生時…那麼律法不僅是可以被遵守的,或者必須被遵守的,然而被遵守的,就像豬可以尖叫,狗可以吠叫或者人可以呼吸。 事實上,正常時,這些都無能為力的。這是它們的本性,不需要任何功夫並且不可能在沒有失能或破壞的情況下制服。恩典並沒有廢除律法,而是使人能夠遵守律法。能夠遵守律法,他不再受到威脅也沒有負擔。他現在不在律法之下,而是於律法,不再討厭反而愛慕它。這是他的本性,他的人生。

詩人說:“祢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在整篇詩篇一百一十九中,不斷提到主的話語、法度、律法、誡命、條例、判斷、戒律和律例都是一樣的。詩人對這些表示了強烈的,崇敬的愛慕和敬畏。他記住上帝的律法和他們與上帝的關係的永恆價值。如果他缺乏異象,他就會遵守律法,不再滅亡(箴言29:18)。

我環顧四周,處處看到滅亡,滅亡,滅亡。 人們正在遭受各種可以想像的困難和問題。為什麼? 因為他們缺乏默示。他們不遵守上帝的法度、律例、條例、戒律、判斷、誡命、律法。他們不會被告知該怎麼做。他們不會被任何人糾正,尤其是一個人,這排除所有的糾正,因為如果他們不會被人糾正,他們也不會被上帝糾正。

上帝賜恩典,使他們成為上帝王國愛護律法的公民。

上帝派遣人類,以人類的身份來到,以祂的名義再次派遣人,並且不會被任何不以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主的人看到,『奉主名而來的那一位,是蒙祝福的。』人接受那些以他們自己的名義來到的人; 他們也接受那些以主的名義來的騙子; 冒名頂替者以其他神明的名字出現,他們也會接受。

但是當主來時,他們拒絕祂。為什麼? 祂來臨時,就像賊來臨那樣,在雲彩中來臨,沒有被觀察,在瓦器裡,在祂僕人的弱點和軟弱中,祂準備好的使者 (在“曠野”中由神安排,而不是在神學院和聖經學校中由人預備的),披著愚蠢、默默無聞、沒有可信賴的證據或對人的稱讚,說出令人難以接受的真相,呼籲聽者去悔改,說服他們犯罪,他們從來不知道他們有或不希望聽到自己知道的罪惡。

那些正在滅亡中的人對著真正的先知說:“我們知道更好! 我們看到更多! 我們會教! 在我們傾聽像你這樣的人之前,我們將會被詛咒! 我們正在尋找英雄,’愛’的人’,像我們這樣的人,不是夢想家和自命不凡的救世主,他們只會批評,批評和批評!” 但智慧是她兒女的稱義,上帝賜予恩典如應得救,使他們成為上帝王國遵紀守法以及愛護律法的公民,永遠永遠是祂的榮耀。

保羅說:“律法是的,只要人按著規矩去用它。我們也知道,律法的設立不是為義人,而是為那些不法的和不服的、不敬神的和犯罪的、不聖潔的和褻瀆神的…” (提摩太前書 1:8-11)。問題是所謂的“已經被上帝拯救了”並不認為自己屬於那些需要律法的人。相反,他們是“正義的”。正義的人做他們自己喜歡的事情嗎? 他們不停下來想一想主耶穌所指的那些人,那些認為自己以預言、驅趕鬼魔、恩賜、行許多異能、祈禱、禁食、施捨、見證、聖經教導等方式肯定是為祂服務的人?

為什麼總是認為另一個人是有罪的,但我們自己永遠不可能是主所指的那些人呢? 我經常想知道,“我怎麼知道我不是其中之一,認為我是正義的,只是有一天會不知所措地感到驚訝?” 我經常檢討我自己,看看我是否在信仰中與上帝同行,不是因為我相信我可以像有些人認為的那樣一時一刻或日復一日地出入,而是因為我想確保我侍奉主,而不是我自己虛心的想像。

但有許多人拒絕檢討自己,如果他們真的這樣做,他們就會拒絕認真看待自己。為什麼呢? 他們不希望放棄自己的獨立性,他們對自己的權利根本是沒有權利。他們不願意死去,被釘死在世上。他們堅持生活。因此,他們繼續欺騙自己和他人,為肉體辯護,為他們的個性 (他們的形象) 和他們的行為使更誘人,他們的行為是不誠實和隱瞞的,雖然常常學習,終久無法達到明白真理的地步,儘管他們知道幾代人曾受歡迎的“基督” 運動和教義。

他們拋棄了每件好事物,以便什麼都沒有留下,只有自由

沒有敬畏的自我炫耀,沒有雨水的雲霧,沒有水的空井,他們說虛妄誇大的話,尋求人們的榮耀和讚美,玷污他們所觸及的一切,暗中破壞他們的聽眾,渴望成為他們所恨的律法的教師。他們用聳人聽聞的教義使不安的心靈著迷,為他們的耳朵能被呵癢得舒服,甚至健全的教義也順著肉體的欲望被解釋和裝扮,以誘惑那些尋求這樣的人,作為擺脫他們的真實世界,是主讓他們面對並看向祂的世界。讓他們面對並且在其中尋找祂。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以上帝的名義,以“從古至今為止沒有人知道的上帝的最新發展和啟示”。

這些都是淫穢的夢想家,玷污了肉體和靈性上的,假定為別人救星,使地獄的孩子比他們自己更糟糕 (人們懷疑這是否可能)。 他們拋棄和理性化所有的每件好事物,以便什麼都沒有留下,只有自由、自由自由…免於人類、免於教義、免於控制、免於上帝祂自己。 “我是自由的、自由的、自由的,” 他們公開宣佈,“我希望你也能得到自由! 聽聽這些教會制度與你隔絕的新啟示! 人們,你們從來沒有遇到在靈性上先進和自由的像我的,!”

混蛋鄙視政府、控制、基督的軛,把它當作人類的行為和設計,或者他們不在乎它是什麼。確實有過許多人類的行為,許多不義之舉被強加於,許多律法都是以肉體的建造者以主的名義頒布的。詩人說:“論到人的行為,我謹守祢嘴唇的言語,不走殘暴人的道路。”

事實上,以主耶穌基督的名,有許多人被束縛在人身上,但這是否意味著真實不存在,外觀上幾乎完全相同? 假冒偽劣是否證明而並不反駁真正的存在,否則就不會有假冒偽劣? 但是誘惑者會變得越來越糟,被欺騙者和誘惑者一樣糟糕。二者都是騙子和邪惡的。謊言欺騙了騙子; 深淵就與深淵響應; 盲人教瞎子並且雙方都陷入了溝裡,不僅欺騙者而且被受騙的,因為兩者都應得一樣。

保守律法並不會改變人的本性,但我們並沒有免除律法,因為它不會改變人性。律法並不是要改變任何人。它有以下目的:

1)於揭示上帝的本性和旨意,

2)去揭露無法無天的,並且

3)去限制無法無天。

為什麼需要律法? 去控制! 現在這對一個無法無天是個可惡的詞!

根據律法我知道我的罪。沒有律法,我在上帝面前無知我的需要。通過律法,我了解上帝的品格,祂超越於我,並且直到我像祂一樣,我才能與祂同在。在我與祂相似之前,我永遠不能與祂相交。但是人們最憎恨的部分,並且奮力抗爭地反對關於律法的問題是,律法作為約束力被發放,作為臨時導師,直到人們變得不再無法無天。律法沒有改變任何人,但它必須在那裡,直到改變到來。這種改變也不會完全地在當一個人剛信奉的時候發生。從世界轉變到主的,這只是第一步。

為什麼需要律法? 去控制! 現在這對一個無法無天是個可惡的詞!  控制! 多麼極醜的! 多麼不敬和可怕! 律法是上帝賜予的,不是為了去改變而是為了去控制,去引導一個人,直到那個人在恩典中長大成為上帝的律法,作為對於國家、世界的見證和證明

其中一個問題是,當一個無法無天的人轉變的那一刻,他認為自己已經成熟了,是上帝時辰的人,充滿恩典,沒有律法或需要教導。救恩並非始於幾乎完全沒有驕傲和不義,而是謙卑和正義。注意:救恩才剛剛開始,不僅結束了。大部分的驕傲存在於那裡,而救贖的過程 (這是一個過程) 開始清除那種自豪感,最終暴露那個罪犯,那個“屬魂的人”,那個滅亡之子認為自己是正義的、聖潔的、與神的形像或本質一樣的,上帝終於徹底摧毀了它。

我可以讓我的兒子在他任何時候想要吃的任何東西,當他想要去睡時就去睡覺,然後隨時隨地洗澡、刷牙、穿衣服、上學、玩耍。你認為我會有當他在二十或三十歲時是個成熟的、無私的、有紀律的、有成就的年輕人這樣的回報嗎? 它不會發生。他必須得到正確的教導,不僅如此,而且要告訴他該怎麼做、如何、何時、在哪裡、與誰在一起、為誰、而且往往並非總是,為什麼。

如果沒有律法,沒有為了這個目的而給予他的父母手中的那種紀律,到達成年時他會像個爛攤子一樣。可悲可慘的是,有很多這樣的人,因為他們有愚蠢的父母有著愚蠢的解放思想,自由,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認為他們處於現代和改革育兒的前沿,注定要培育並產生社會偉人,不受限制,不受該和不該做什麼的“精神創傷”。他們成功了。不幸的是,他們的後代是愚蠢和在各方面邪惡工作的巨頭,包括弒母和弒父。一個孩子讓他任意妄為肯定是一個悲劇。 “沒有律法!” 無法無天的吶喊,廢除它們,混亂和無秩序狀態佔上風。

例如,當我去糾正我的兒子在他的作業中時,儘管起初他不能做到這一點是正確的,並且很快就會對他所要求的事情感到厭煩,但如果我和他都堅持下去,他就能夠在沒有我的“律法”的情況下做正確而有成效的事情。

律法的實現是恩典。

祢使我心胸開闊的時候,我就往祢命令的道路直奔” (詩篇 119:32) 和“求祢賜我悟性,我就遵守祢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 (第34節)。

恩典是律法的成全。耶穌不是充滿恩典和真理嗎? 耶穌不是說過祂是來成全律法嗎? 律法的實現是恩典。當我的兒子有能力做到他之前自己無法做到的事情時,他已經進入了恩典。所以我們同樣也是。我們憑著信心順服主,我們進入我們的獎勵,就像亞伯拉罕順從祂時一樣,獻上唯一的兒子。沒有律法,就沒有恩典! 沒有恩典,就不需要律法! 律法和恩典這兩件是「一枚硬幣的兩面」(表示兩者看起來雖然不同,但關係非常密切)。

我的誹謗者告訴我,我混合律法與恩典,上帝厭恨混合的。是的,我是混合律法和恩典,對的,上帝憎恨混合的,但不是所有的混合,因為有好有壞的混合。而上帝的律法的仇敵,罪孽之子,或者那些完全不了解主和祂的方式的人會迴避律法,認為這與恩典無關,而與之相反,我今天告訴你,律法與恩典是相配如同鼻子和面孔一起; 一個沒有另一個是悲慘。我很感謝能成為這樣一個混合物,如果我是這樣的話。藉著上帝的憐憫和祂的恩典,我在我內心的部分有祂的律法,在我生活的外表部分展現出來,教導別人應當一樣。

靈性與體性無異,主已經賜給我們去了解更多和最重要的屬靈。考慮一下主從身體教導靈性的例子。為了所有人的利益,律法在此間,為了克制、懲戒、教導無法無天,使他們改變為在上帝和人類面前的有用和有成果的人。

救恩不是靠律法的行為來實現的,但律法的行為確實是靠救贖而來的,而這兩者是攜手共進的。恩典的傳道人保羅說什麼? “那麼,我們是藉著信廢掉律法嗎? 絕對不是! 反而確立了律法” (羅馬書 3:31)。

雖然我們不是依靠律法本身得救,但我們也沒有從中除外。律法不是敵人,也不是邪惡或有害的東西,應該盡快被拒絕或拋棄,正如有些人會這樣相信的。我再說一遍,上帝的律法從來都不曾在任何時候對任何人有過任何傷害。只有惡人認為上帝的律法是邪惡的,即使他們勉強認為這是一種必然的邪惡。是的,律法的準確字面意義是要命的,而且這是命中註定的。沒有肉體之人的死亡,就沒有生命。

“行為正直、遵行主律法的,這人有福了!”

人因順從而對肉體、世界和魔鬼死去。希伯來文作家說:“憑著信心”,是的,但他還說:“憑著信心,他們就是這樣做的。” 信仰總是遵循祂所要求的一切事情順服主。亞伯拉罕經歷了一系列對上帝的順服,並且得到補全在信仰上的缺欠,而這就被算為他的義。

大數人掃羅當他在主裡悔改之後的第一句話是什麼?『主啊!你要我做什麼呢?』而主告訴他該做什麼。這些是出於信仰而生的話,隨之而來的是順服。 在沒有律法的情況下是否有順從?

另一位屬上帝的作者又說了什麼? “不從惡人的計謀(那些宣揚邪惡的法律、非法律或無法無天的人),不站罪人的道路(違法者),不坐傲慢人的座位(對著主、祂的主權、祂的正義和祂的律法),惟喜愛主的律法,晝夜思想祂的律法;這人便為有福! 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候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做的盡都順利。

惡人(無法無天、不義的人)並不是這樣,卻像糠粃被風吹散。因此,當審判(這是由律法的遵守或律法的觸犯決定的)的時候惡人必站立不住,罪人(違法者)在義人(那些與詩人說“我何等愛慕祢的律法!”)的會眾中也是如此。因為主知道義人(行為正直、遵行主律法的,這人有福了!詩篇 119:1)的道路,惡人的道路卻必滅亡” (詩篇 1)。

律法是聖潔和善好的,就像上帝一樣。但有些人認為上帝是個糊狀的人,流口水、微笑、擁抱、愛撫、低聲甜言蜜語、同情、讚美、並給人美好的感覺。我說,這同樣的神明是絕大多數自稱為重生的人,即使那些否認他們以這種方式看待上帝的人。他們崇拜另一個耶穌。

他們並不了解,他們以主耶穌基督的名義崇拜亞斯她錄(Asthoreth),一個愛情、繁榮和生育的女神 (又名: 阿斯塔蒂 Astártē,伊絲塔 Ishtar)。 許多人被另一個福音“得救了”,有著真正的經驗(雖然可能真正的經驗不過不是真正的救恩)。 在舊約中被敬拜的那些神明…亞斯她錄、巴力和其他,今日也正在被崇拜。另一個福音正在被傳道,這是對主的歪曲,祂的旨意,祂的方式。事實上,混合了真理與錯誤,錯誤的教義與真實,主厭惡這種混合,如同祂會厭惡與蔬菜的餐盤上的糞便,不管這些蔬菜是否精美地被佈置和裝扮。精美的佈置和裝扮的混合是這樣,所以很多人都被欺騙了,但靠著上帝的律法和恩典,使人可以知道辨別善與惡,真假。

神的什麼軟弱形象? “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

詩人不是說:“青年要如何保持純潔呢?是要遵行祢的話!我曾一心尋求祢,求祢不要使我偏離祢的命令” (詩篇 119:9-10)? 而且,“祢的法度也是我的喜樂,我的導師” (第24節),並且“求你使我離開奸詐的道路,開恩將祢的律法賜給我(律法和恩典)!” (第29節) 並且,“祢的命令常存在我心裏,使我比仇敵有智慧” (第98節),還有,“主啊,祢就在我身邊,祢一切的命令是確實的!”(第151節) (祂的話是真理,祂的誡命是祂的話語,而他們是真理…上帝的律法是真理),並且,“主啊,我仰望祢的救恩,遵行祢的命令!” (第166節) (看看救恩如何與上帝的律法聯繫在一起),並且,“我走迷了路如同失喪的羊,求祢尋找祢的僕人,因我不忘記祢的命令” (詩篇 119:176)。沒有命令,可以有順從嗎?

神的那個什麼軟弱形象呢? 保羅不是說:“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 (羅馬書 11:22)? 難道他不是說:“既然我們知道主是可畏的,就勸導人”,指的是因為我們眾人必須站在基督審判臺前受審 (哥林多後書 5:10-11)? 以賽亞不是說主的受膏者是“樂意使律法為大為尊”嗎?

難道主有叫阿納尼亞和薩菲拉悔改,懇求他們,給他們一個悔改的機會,以與那些想逃避上帝審判的癡心妄想的人,保持強加給祂的那種糊塗的性格嗎? 還是祂比這強一點? 閱讀使徒行傳第5章吧! 我憑經驗知道,以失望與懊悔,但最後以謝恩的心態,主確實可以變得嚴厲的,而且似乎在沒有任何警告之下,但警告總是在那裡,一直是。

為什麼屬肉體的人選擇一個多愁善感的上帝的形象? 因為祂是來行使祂的王權,王國的王權。於是一個王國有一個君主的統治。有一個君主,必須有臣民來統治。要統治,必須有一定的要求或律法,這些必須由統治者制定和執行,否則沒有規則,只有混亂和無管理狀態。主權或王權,豈不是統治權嗎? 什麼是統治,豈不是律法和準則的指示和控制嗎?

他們聯想起一個沒有律法的神,允許他們隨心所欲地行事。

如果統治者是善好和仁慈的,不論被統治者如何敬重它們,律法和準則對所有有關方面都是好的、公平的、公正的和有利可圖的。但是對惡人不想要任何律法,他們描繪了一個多愁善感的上帝,說:“祂是仁慈的; 祂不計較邪惡; 祂明白; 祂是富有同情心的; 祂知道我們的本體; 祂絕不會對我們造成任何傷害; 祂永遠不會發出刀劍、饑荒、瘟疫或野獸; 祂很善良; 祂是寬容的; 祂從不會嚴厲地講話,而總是輕輕地對祂心愛的孩子說話。” 當然,許多這些都是真實的,但被誤用了,他們聯想起一個寬容放任的神,一個沒有律法的神,允許他們隨心所欲地行事。因此他們從良心中抹去所有責任,摧毀自己。

我的敵人引用: “主的靈在哪裏,哪裏就有自由”。他們談的是自由律法,而不是在律法之內 (正如保羅所說的那樣),談到肆無忌憚的無法無天,並且極不公義被偽裝成為對主的真崇拜。保羅的意思也不是說在律法之下。但是,詩人再次藉著聖靈的啟示說:“求祢叫真理的話總不離開我的口,因我仰望祢的典章。我要常守祢的律法,直到永永遠遠。我要自由而行,因我尋求了祢的訓詞” (詩篇 119:43-45)。 永永遠遠? 那是多久?

是的,上帝的聖徒可以與詩人說:“驕傲的人極度地侮慢我,我卻未曾偏離祢的律法” (第51節) 和“我因惡人離棄祢的律法,怒火中燒” (第53節)。它有什麼恐怖的? 它有兩方面的含義:第一,本身就是無法無天,但加上這一點,更糟糕的是他們以主耶穌基督的名義這樣做。

這麼他們不吸煙、喝醉、咒罵、與人家的妻子上床或者殺人 (至少不是外表)、閱讀色情內容、看X級電影、搶劫銀行、騙取所得稅。所以他們每天都在做禱告、給窮人、對人作見證、閱讀他們的聖經、“返教堂”、幫助他們的鄰居、唱詩歌、禁食、分發“基督教”文學、談論並教導屬靈真理、寫論文和小冊子等等。這些同樣的人雖然表現出敬虔和敬神的外表,卻在動機裡走向完全違法上帝的,做自己的事,除非他們認為有自己的利益、有利可圖的除此以外。難道我沒有描述釘死主的法利賽人嗎? 耶穌對他們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天國」 (馬太福音 5:20) 。

他們的無法無天是在哪裡? 這是在他們的精神和動機內。他們為什麼要做他們做的事情,從外表看來,它永遠如此值得稱讚? 給他們自己和其他人看,為了人的讚美、為了社交帶來的利益、友誼、自大和有用處的感覺,自欺欺人地認為他們為上帝服務,並認為他們為自己在天上積蓄了財寶。 “驕傲如鏈子戴在他們的項上。”

他們的無法無天是在哪裡? 這是在於他們不會放棄這一生。

“我很傷心,我很心痛!” 主對我說。當問祂為什麼,祂回答說:“因為我的子民正在受苦!” “主啊,祢的子民為什麼在受苦?”

“因為他們不服從我(無法無天)。”

“他們為什麼不服從祢?”

“因為他們選擇自己的方式(無法無天)”。

“他們為什麼選擇自己的方式?”

“因為他們缺乏知識。”

他們的無法無天是在哪裡? 這是在於他們不會放棄這一生。他們堅持他們的獨立於上帝,避開基督的軛,同時聲稱自己得啟示和從人中的軛獲自由。他們拒絕去聽上帝派遣的人,他們喊叫,“妄想!奴役!控制!巴比倫!”他們以為自己聽到上帝的聲音,但他們沒有聽到的。他們說虛妄誇大的話,卻暴露了他們的無知。對死者來說,他們是生活的滋味,但對生者來說,他們只有口臭。然而,他們呼吸,彷彿應該享受。我無法對此做任何事情,但將我的生命奉獻給主,為了他們捨命為他們奠定基礎,不是我自己提供的,而是主的作為。所以祂必須為他們做。

保羅不得不向加拉太人對律法說些什麼? 首先,他談到律法是我們的啟蒙教師,律法是為過犯的緣故而加上去的,直到基督來了,通過祂的犧牲來履行律法的要求。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加拉太書 3:24),並從那里首次能夠確立律法。首先律法建立了我們,然後我們更是堅固律法。律法並沒有拯救我們,而是我們的啟蒙教師,直到恩典的工作在我們身上完成。首先是影子,然後是本質,我們通過恩典成為的本質,為影子賦予意義。

其次,保羅提到禮儀法,因為在加拉太書第二章三節中,他談到提多與受割禮 (不是道德律); 在第二章十一至十四節中,他談到彼得的虛偽和外邦人一同/不一同吃飯 (不是道德問題 – 儘管如此)。在第四章九至十一節中,他談到了嚴守著某些日子、月份、節期、年份 (不是道德法則); 在第五章二至四節中,他提到了受割禮,也不是道德的規律。但繼續閱讀第五章六節,他說:“因為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都沒有功效,惟獨使人發出仁愛信心才有功效。”

當那經文士回答對耶穌談到『要以全心、全靈、全意、全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要愛鄰如己。』(道德律) 這是比所有的燔祭和各種祭祀 (禮儀法) 都重要時,耶穌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馬可福音 12:28-34)。看看道德律法是為進入王國鋪平的道路,以及耶穌和保羅如何談論禮儀律法並不是最終的答案。

順從(道德律)比祭祀(禮儀法)更好。

於是什麼是愛? 雅各告訴我們,他說:“不過,你們如果照著經上那條至尊的律法「要愛鄰如己」完全實行,你們就做得很好了…” 那愛總結在哪裡? 在上帝的誡命中! 上帝的律法,而愛是一種律法。耶穌不是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嗎?”

有很多種愛。現在談兩種愛就夠了。有順從(為了另一個人的意願行為,一個希臘詞 “純愛 – agape”)。最好的例子就是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 另一個有犧牲(這是一種自我愉悅並使自己獲益的行為,受激情、情意、情緒影響的回應,一個希臘詞 “友愛 – phileo”)。外邦人熱愛那些愛他們的人 (友愛 – phileo),但是基督愛我們 (按照祂的意志為我們的善好行事… 純愛 – agape),當我們還是恨祂時。法利賽人喜愛並熱心地表現他們的愛。

信仰沒有行為是死的。而所作所為是去遵守王法,是愛。

今日,許多宣稱亞伯拉罕、摩西和主耶穌基督的人,就像法利賽人宣稱亞伯拉罕、摩西和上帝一樣。他們這樣做的很多,並且有一種令人信服的敬虔形式,充滿了愛,但它不是聖潔的,也不是愛全能主耶穌基督的。這乃是第一個亞當的愛,就是以上帝的形象創造出來的那個亞當,墮落了為自己和他的激情服務,儘管看起來是高尚和具有犧牲的。 “友愛 – phileo”本身並不是錯的。 問題出現在當它妨礙了或成為“純愛 – agape”的替代品。 它永遠不能取代純愛,也不能如同純愛可以實現上帝的的旨意。

我們可以愛沒有恩典嗎? 不可。 我們能夠靠自己的力量去遵守至尊的律法嗎? 不能。我們可以在自己之內或是憑著自己為正義嗎? 不能。我們可以通過自己的行為進入王國嗎? 不能。我們通過“以愛而行的信心”進入。雅各再一次說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這些所作所為是去遵守王法和是愛的。

新的一天

當神的兒子以肉體第一次來到了人間的時候,撒旦引誘了祂,而祂回答說:“經上記著…” 如今,神的兒子再次出現在祂榮耀的日子裡,撒旦又來了,但這次是撒旦說:“經上記著…” 怎麼會這樣? 因為當主第一次來的時候,律法還沒有被成全,祂可以回答說:“經上記著…” 但現在隨著耶穌已經完成了律法,撒但來暗示或堅持說不是這樣。

保羅沒有說過,「凡事都可行」嗎? 撒但是崇拜律法的字面,就像他的子女,法利賽人一樣,並且隨附著這律法的字面引用了它,從外觀上判斷,譴責,彷彿十字架從未發生過或沒有任何效果。當律法生效時,十字架是無效力的,我們不會因信仰而正義的。當然,人的作為,律法的作用,會毀滅。撒旦來是要偷竊、宰殺、毀滅,而且他總是如此那樣宗教上的,根據聖經的。

無法無天的人來到,並將律法應用於那些在主面前通過信心是依法,無可指責的人。但律法有一定的用處,那個用處在無法無天的身上。我們一直感到困惑,說:“該律法是有效的”,而敵人說:“這是無效的。”然而,敵人將律法適用於我們,而我們說,“無效的”,似乎與我們自相矛盾。但事實是,律法在其有效性中不適用於信仰者,而適用於那些無法無天的人,不是根據律法的字面而是根據信仰。不法的兒子將律法適用於他人,但拒絕適用於自己; 他們也不會遵守律法,無論是以字面的還是以信仰。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約翰一書 3:9)。信仰之子本質上不是無法無天,並且屈服他們的一分子為正義,這是一種通過信仰而不是律法行為的正義。

信仰之子的目標是上帝的旨意,不僅是他們的目標,而且是他們的激情。他們的激情首先涉及神的統治(祂的王國),然後是所有其他人的心中。敵人的激情是要統治而不是被統治; 這是對上帝寶座的篡奪。當我們為神的王國而使用律法時,敵人卻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使用它。

有時候,我們憑信心去反對這律法的字面意義,因為主是主而不是律法的字面,我們順從祂,就像亞伯拉罕在他獻上他的兒子時是違背了上帝的律法的字面意義一樣。這種情況是將義人與惡人分開的原因。惡人可以像我們那樣嘗試按照這字面行事,但他們不能跟隨與字面的相反的信仰領域。這樣就暴露了敵人。

憑著信仰,去違背律法的字面意義,是要捨棄自己的生命。

他們譴責耶穌在安息日工作,違背律法的字面意義,但是依照信仰和順從父。敵人依靠這字面意義將他的統治強加於人,由於無能為力,自己不守法,因為沒有信心。在所有需要在畢士大池裡得到治癒的人中,耶穌只治癒了一個,那是一個跛腳的人,他有一張便攜式床。

治愈那個人還不夠嗎? 命令那痊癒的人在安息日抬床,祂真的需要冒犯當權的猶太人嗎? 畢竟,那個人已經病了三十八年! 一張床算什麼? 別管它! 把它送走! 慶祝吧! 但是沒有。他不得不拿起他的床走路。他服從了,而“律法字面的正直人”卻很憤慨。耶穌所做到的一切, 沒有屬肉體的宗教人可以行,唯有那些由上帝的靈所生的人,都是憑信心和順服而行。憑著信仰,去違背律法的字面意義,是要捨棄自己的生命,那是作為人子的標誌,並且屬肉體的人盡可能地看起來是正義的,完美無瑕,永遠不會去到必須背起十字架的地方。他會在律法上脫穎而出,並無情地將其應用於其他人,但他不會捨棄他自己的生命。事實上,他的激情是保護它。

律法適用於屬黑暗的人,即十字架的正面 (前面對敵人,背面是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人),至第一個亞當,罪人,沉淪之子,到屬撒但會堂的。那裡我們有適當的律法適用。但是撒但來到,藐視十字架,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腓立比書 3:18),將律法應用於光明的一面,背面(背面對敵人,但正面是那些複活的人),其中律法已經沒有效力。

上帝的兒子應用律法來揭露邪惡; 敵人運用律法來譴責正義。信仰的子女,上帝的兒子,是上帝的律法應驗了,而敵人藐視上帝的律法,因為他沒有得到滿足,律法在他身上沒有實現,如該隱他離開了,他的臉色墮落,設定摧毀那些追隨亞伯的信仰者。我們通過信仰尋求建立上帝的律法和義,但敵人卻是通過律法的行為,來拒絕上帝的公義,通過他自己的權力和力量,建立自己的正義。

我們說:“不是倚靠勢力,不是倚靠才能,乃是倚靠主的靈”,而敵人說:“不是倚靠主的靈,而是倚靠著主的墮落形象(屬肉體的人)的勢力和才能”。這個肉體的人通過律法的行為來保存他的生命,證明他的存在和地位,避開十字架,而我們是人子的標誌的證明,捨棄自己的生命,欣然接受十字架直到復活。因此,我們對滅亡的人,我們是死亡的香氣以至於死亡。那些說他們看到的人是盲人,而那些說他們活著就死了 (“按名你是活的,其實是死的” – 啟示錄 3:1)。

“因為訓誨必出於錫安,主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

上帝的律法是美妙的; 它是有益的; 它是珍貴的超越地上最寶貴的東西! 沒有什麼能夠比較的。太美善了,生命的生命!

“主的律法全備,使人甦醒;主的法度確定,使愚蒙人有智慧。主的訓詞正直,使人心快活;主的命令清潔,使人眼目明亮。主的典章真實,全然公義,敬畏主是純潔的,存到永遠,比金子可羨慕,比極多的純金可羨慕;比蜜甘甜,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因此祢的僕人受警戒,遵守這些有極大的賞賜” (詩篇 19:7-11)。

讓我們來看看以賽亞書第二章二至四節記載的內容,並且在彌迦書第四章一至三節中幾乎完全相同。這段經文的履行從來沒有過,許多人相信它會實現,但有多少人仔細考慮了一些細節,這些細節我會為了這個關於律法和恩典的教導而指出的?

末後的日子,主殿的山必堅立,超乎諸山,高舉過於萬嶺;萬國都要流歸這山。必有許多民族前往,說:「來吧,我們登主的山,到雅各神的殿。祂必將祂的道教導我們,我們也要行祂的路。」因為教誨必出於錫安主的言語必出於耶路撒冷。祂必在萬國中施行審判,為許多民族斷定是非。他們要將刀打成犁頭,把槍打成鐮刀;這國不舉刀攻擊那國,他們也不再學習戰事。”

當然,對於任何事情都有一個論點,我可以聽到有人說:“是的,那段經文談到主的日子,那一天祂來了,並建立祂的王國來引領和平的統治,但律法將是為聖徒與主統治的人民,而不是聖徒自己。” 什麼? 恩典是我們而不是為別人? 不是。如果反對意見應該是當時愛的法則可以適用,那麼我說那個律法現在有效並包含了上帝的所有律法。但讓我告訴你,我們知道律法何處適用或必須適用的原則:

律法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無論何時何地都有無法無天,特別是對於信徒。節制必須保留,直到滿足贖回的功能和恩典的效果。然後律法就成全了。

聖經宣稱,愛主的人將會保守律法。

那麼對於愛律法的人和那些無法無天,以恩典或其他名義憎恨律法的人而言呢? 我們將引用主在以賽亞的話語中:

“「知道公義,將我訓誨存在心中的民,要聽我言! 不要怕人的辱罵,也不要因人的毀謗驚惶。因為蛀蟲必咬他們,好像咬衣服;蟲子必咬他們,如同咬羊絨。唯有我的公義永遠長存,我的救恩直到萬代」” (以賽亞書 51:7-8) 。

合法主義 – 它是什麼?

許多人使用這個詞,但當被問及“什麼是合法主義?”時,他們不能回答。他們根本不知道。一個典型的答案是,“人們遵守律法,認為他們以這種方式去做就能進入天堂。” 聖經已經毫不含糊地聲明,律法必須、將會、而且是被那些愛主的人遵守的,和那些在靈裡和真誠和真理中敬拜祂。因此他們確實“能進入天堂” (鬆散地使用這個表達)。因此,這個答案可能是一個應該被接受為好而不壞的答案。

如果這是“合法主義”的正確定義,那麼合法主義畢竟不是壞事,而是非常重要和神聖。但答案是誤導性的,並不足以作為合法主義的定義。那麼合法主義是什麼? 合法主義是“相信律法本身,並且信守它能取得上帝的恩惠,為了進入王國,為要被稱義”。雖然這個答案聽起來很相似,但它是不一樣。除了後一種定義之外,必須說律法的保守不僅不壞,而且是必要的。

合法主義不是“守法”,而是“相信守法”。在信仰上帝的人和信仰律法的人之間可以有相同的外表。差異不在於遵守,而在於動機。例如,如果我對自己說:“如果我遵守十條誡命以及那些推斷或引發的一切誡命,上帝就會愛我並接納我到祂身邊。” 這就是合法主義…相信守法為自己得救贖或上帝的接受。

那位富有的年輕的官認為他遵守了所有的律法,所以相信一個人可以做到。保羅,在他的非基督徒日子如此按照律法上的義說,他是無可指責的! 就熱心遵守這項律法,他是迫害主祂自己。但是如果我說:“主,祂是主,祂是我的救主,而是祂能讓我按祂的方式和祂的規律行事”,這樣,我相信祂而不是律法。我沒有拋棄律法,但我不再相信律法能為我得救贖。表面上看,我以前和以後的表現看起來都一樣,但在上帝看來,他們是完全不同的。耶穌不是對經文士和法利賽人說:“…你們奉獻薄荷、蒔蘿、香芹的十分之一,卻放棄了律法上更重要的:就是公義、憐憫、信實。這些才是你們應該做的,至於前者也不可放棄”?

維克多 哈維克

 

一個假福音 — 一個人和他的“恩典”被審判

格林先生(Mr. Green) 來挑戰我們所傳的福音。他說他的唯一權威就是神在祂的道中所說的。閱讀並向有生命的人中學習,大權祂自己說明假恩典和假福音,以及起死回生(不可缺少的)的真理之間的區別,這是祂有意讓你知道和體驗的。

嘴唇獻殷勤並不是成全律法

不是正確的教條或律法能拯救我們的,而是主耶穌基督在我們之內,祂使我們成為教義和律法之活生生的見證。“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如果不勝過經文士們和法利賽人的義,就絕不能進入天國” (馬太福音 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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