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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命在死前一文發布後,我們收到了以下回覆:
我的一位摯友最近自殺了。她是一位基督徒,但用她自己的話來說,她再也無法達到那個標準了。她留下的這句話一直困擾著我,因為我自己也無數次有過同樣的想法。能否請您談談與自殺相關的問題,以及那種「必須達到某種無法企及的標準」的想法?
莎莉
維克多寫瞭如下內容作為回應:
莎莉,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向你問候。
我之所以這樣問候你,是因為祂就是我的生命,並激勵我寫信給你。因此,如果你相信,你就會明白我對你所說的話是真實的。
關於你那位已故的朋友和你自己,我想開門見山地談一談。真正意義上的基督徒,不只是為主而活,更是活在主耶穌基督裡面,並依靠那住在自己裡面的主耶穌基督的大能而生活。如果你的朋友真是這樣,她就不會選擇自殺。以下這段經文可以印證這真理:
「你們所受的試探,無非是人受得起的;神是信實的,祂必不容許你們受試探過於你們承受得起的,而且在受試探的時候,必定給你們開一條出路,使你們能忍受得住。」(哥林多前書 10:13)
耶穌也這樣說:
「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 10:10)
祂所說的是真心的嗎?祂是個騙子,還是個傻瓜?祂的話語只是針對另一個時代、另一群人,還是適用於所有信靠祂的人?祂說: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我父把羊賜給我,祂比萬有都大,誰也不能從我父手裡把他們奪去。我與父原為一。」(約翰福音10:27-30)
毫無疑問,祂是真心這麼說的,知道自己在說什麼,且有能力成就祂所宣稱和應許的一切。祂已在許多人──包括我們自己──身上成就了這一切。畢竟,祂是上帝。你的朋友所頌揚的是死亡而非復活,是死亡之君而非生命之主。她被那毀滅者所摧毀,因為她並未信靠那位賜生命者。按上帝對基督徒的定義,她並非基督徒。如果你先前並不了解這一點,那麼你也必須從那種「按自己的方式」做基督徒的狀態中被解救出來。
莎莉,基督徒分為兩種:一種是人造的,另一種是神造的。前者只是「有宗教信仰」的人,他們往往表現出良好的道德、原則、習慣、知識和生活方式。像這樣的有很多。我們身邊就有幾位這樣的熟人;我過去也曾是其中一個。然而,主說,人無法靠善行來獲得與祂的團契,也無法藉此取得祂的恩惠。正如經上所記載: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以弗所書 2:8-10)
耶穌又對那些聽祂說話的猶太人說: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過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 5:20)
文士和法利賽人在他們的宗教上十分虔誠。他們禱告、禁食、繳納什一奉獻、施捨週濟、定期「上會教會」、講道、向人作見證,並守遍了神所設立的一切節期。他們非常熱心──正如使徒保羅在經歷奇妙的歸信之前,也曾如此熱心。然而,當保羅在前往大馬士革的路上被主攔阻,並從依靠宗教行為轉而歸向主時,他意識到,單靠這些行為是遠遠不夠的。他也認識到,自己實際上一直是在透過這些行為抵擋主;因為他所倚靠的,是他自以為是的「正確狀態,」而非神所賜的義,即神所認可的「正確性。」
唯有神擁有真正的公義。我們身為人類,一點兒也沒有──莎莉,一點兒也沒有。正因如此,耶穌基督才在十字架上捨棄了自己。祂必須付出代價,好讓我們得以從罪、從黑暗、從這個「邪惡的世代」(即這個世界及其不敬神的行事與思維方式)、從那藉由誘惑轄制我們的魔鬼,以及從我們自身之中獲得拯救。
如果你讀過我在我們網站上分享的見證,就會知道,我也曾試圖背負那份難以承受的重擔──努力做一個好人,力求達到某種標準,也就是你所說的「符合標準。」沒錯,莎莉,這些都是話確實令人揮之不去。對我而言,也曾如此。
感謝神,祂的恩典引導我明白並接受了一個事實:我無法靠「做好人」來博取神的恩惠,也無法以此取悅於祂。祂引領我走到這一步──讓我能在無助與謙卑之中,承認祂是主,並祈求祂來掌管我的人生;因為我甚至無法領悟自己該如何生活,更不用說去生活了。耶穌曾對門徒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當神終於讓我徹底斷了念頭,不再依靠或信靠自己去行善,也不再指望靠自己來取悅祂,並引導我祈求祂來掌管我的人生時,一切便迅速發生了轉變。突然間,我不再刻意追求去做好人,但某種美好的事物卻在我內心發生了。我知道這絕非我個人所能做到,因為我曾經拼命試圖,卻終告失敗。在那種徹底的失敗、挫折與憂鬱中,我甚至曾經萌生過自殺的念頭。然而,祂拯救了我,賜給我一顆新的心,也賜給我全新的生命。
莎莉,這正是你朋友所需要的,也是你所需要的。你必須成為上帝創造的基督徒。歸根究底,這才是唯一真正有效的身分。
請明白,我並非在譴責你的朋友。我只是在告訴你真相,告訴你事情原本的樣子。由於並非真正的信徒,你的朋友或許從未想過:如果她在今世都無法勝出,那麼在來世,她又怎能確保自己可以勝出呢?
她這是跳出油鍋又入火坑。這就是自殺者的下場。然而,她如今身處一個受糾正之處;按照神的旨意,她在適當的時候也終將獲得救贖。或許,她的失敗能為你及他人帶來益處。這封信顯然就是那場死亡所引發的結果,旨在讓更多人聽聞真理。
這不奇妙嗎?僅僅因為她做過的一件負面之事,竟促使一個與她素不相識的陌生人竟會動念花時間寫下一封信,旨在教育並啟迪他人。萬事皆在上帝的主權之下。一切事物都有其目的;最終,這一切都將成就為一件完美的作品──包括每一針、每一筆,甚至那些看似偶然、無用,乃至有害的細微濺痕。
莎莉,祂此刻就在這裡。不要倚靠你自己的美德,而要信靠祂的憐憫與寬恕。要離棄你的罪惡,是的;更要轉向祂尋求拯救。祂正是我們所需要的救主。你想想看:祂既然如此愛你,甚至為你捨命──祂確實已經這樣做了──那麼,祂難道不會將祂正在做的工作,為你和你的朋友徹底完成嗎?祂當然會。毋庸置疑,我們必將因自己的罪而承擔後果;犯罪不會有好下場,我們也必須悔改。但歸根究底,這一切都在祂的手中,而非我們所能掌控。
維克多‧哈維克
保羅也回覆了同一封信,內容如下:
嗨莎莉,
感謝神,祂沒有讓我陷入絕望。我之所以心存盼望,是因為祂讓我認識了祂。認識神就是盼望;這是生命,也是克服一切事物的能力泉源──甚至死亡。這就是主耶穌基督的大能。耶穌基督正是我們認識神的途徑。祂的心意與旨意,就是讓我們每個人都能認識祂。耶穌基督是上帝對人類的旨意。這就是為什麼祂說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還有:「生命在祂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約翰福音 1:4)。我們應當喝祂的血,吃祂的肉。我們必須有祂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才能擁有生命。
接下來要談的話題,可能看起來沒有回答你的問題,但請容我細說,因為這事關生死存亡。耶穌基督是全人類的救主。祂為此捨命;在未來的世代中,人們終將看見祂已圓滿地完成了祂的工作。
萬膝必向祂跪拜,萬口必承認祂,這一切都是為了使榮耀歸於神。這並非出於強迫,而是由神之靈──祂是萬有之父,賜予眾人,懷著莊重、信仰與巨大的喜悅,作出這一承認。換言之,從最小的到最大的,人人都會認識祂,眾人都將得救。這正是神的旨意,因為祂「…不願任何人滅亡,而願所有人都來悔改」(彼得後書 3:9)。
諸如「那些今生未曾認識的人該怎麼辦?」或「那些自認為是基督徒卻後來背離信仰的人又該如何?」這類疑問,其實都未能觸及耶穌基督復活大能的榮耀與權能。神終將拯救萬人,只是每個人都有各自的次序──無論是在今生,還是在來世。神的旨意必成就,無人能阻。祂的捨命與復活,遠勝過亞當所犯的罪。既然亞當──一個凡人──能導致眾人的墮落,那麼基督──道成肉身的真神──豈不更能使眾人復活嗎? (請務必閱讀哥林多前書15:20-26)
聽到這話,有些人會錯誤且邪惡地問道:「既然所有人最終都會得救,那何必還要費心去做正確的事呢?」這些人通常是宗教的人,他們信靠自己的行為;一旦發現這些行為是徒勞的 (事實確實是如此),他們便會感到彷彿被「剝奪了。」真正愛神的人之所以做正確的,正是因為他 (或她) 已經得救了。神促使他們這樣做出於祂所喜悅和美意。他們以遵行神的旨意為樂,因為神已將他們帶入了祂的生命與目的之中。
唯有邪惡的心才會說:「如果所有人最終都能得救,那又有什麼關係呢?不妨就順著肉體的私慾去生活、作惡好了。」每個人都必會因自己的行徑和思想而承擔後果,無一例外。「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拉太書 6:7)。正因如此,我們向眾人發出警告。每個人都被召悔改,不再隨心所欲地行事。
另一個錯誤的觀念是:既然上帝終將拯救我們所有人,那麼不妨加快這一進程,自行了斷。換言之,自殺甚至可能是件好事。但這是完全錯誤;我要鄭重指出,自殺只會使情況變得更糟。再說一次,你不可能透過犯罪來指望獲得好的結果。
救贖的過程,源自於讓人看清:脫離上帝而生活,是虛空且邪惡的。這些後果會教導並引導我們走向正途。我們在這種「獨立於神」且充滿罪惡的道路上走得越遠,在今生及來世所受的苦難就越多。
我們終究必須明白,這些方式只會帶來敗壞與死亡,絕不會使我們興盛。若不領悟這一點,我們將持續收穫惡果。救贖的開端並非意味著邪惡的徹底終結,而是一個從某種「引擎」中獲得解脫的過程──正是這「引擎」驅動著我們生命乃至整個世界中的邪惡與毀滅。當這一切完成時,邪惡與愚昧便會消除;不過,在此之前,必須在一切事物中完成一切,我們不得不承認,苦難仍是我們存在的一部分。在一切重歸正軌之前,神亦在承受苦難。
我所說的「死亡,」是指罪所帶來的後果,而不僅僅是一種生理現象。無論是否身處肉身之中,死亡都是一種屬靈狀態。(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因此,我們的所作所為,在今生和來世都會產生後果。正如聖經所說的:
「為此,就是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要叫他們的肉體按著人受審判,他們的靈卻靠神活著。」(彼得前書 4:6)
如果一個人在今生面臨問題 (試問,又有誰不面臨問題呢?),那麼這些問題的存在必有其緣由或目的,甚至兩者兼而有之。原因在於此人所做過的事,而目的則源自於上帝──祂有著更崇高的旨意,旨在成就對眾人有益之事。自殺是一種試圖透過在當今世界終結肉體生命來逃避問題的方式。這是一種試圖逃避罪之後果的做法,卻未曾承認神的主權──祂掌管一切境遇,並使萬事互相效力,以成就美善。
然而,逃避問題並不能透過肉體的死亡來實現;事實上,如果一個人試圖過早地逃避那些本意是為了他 (或她) 自身益處而存在的事物,反而只會使問題變得更加複雜。當一個人結束自己的生命時,那些神所預備、旨在幫助其解決和應對問題的要素,也就隨之消失了。換言之,在試圖逃避的過程中,連逃避的途徑本身也被切斷了!我並不是說在來世就沒有解決問題的辦法 (辦法是有的),但對於那些選擇結束自己生命的人來說,解決問題的過程將會變得更加艱難。
其實,問題始終在於之內。如果一個人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也就把問題一併帶走了。真相是,問題從不在於外面,而在於裡面;不在於環境本身,而在於個人對待環境的態度。人或許可以試圖改變環境──無論是透過自殺、逃避或其他方式──但那種態度依然存在。既然神安排一切環境都是為了我們的成長,那麼我們得到解脫的唯一希望,就在於改變我們的態度,而非改變環境。你明白嗎?
我來舉個例子說明這一點。我的一位朋友有位酗酒的叔叔,後來選擇了自殺。不出所料,這給他的家人帶來了巨大的創傷,讓他們悲痛欲絕。他的一位姊妹──她並非基督徒 (那位兄弟也不是)──曾夢見了自己的兄弟。我相信這個夢是神賜給她的 (畢竟祂是萬有的上帝)。
在夢中,她開車來到一棟灰暗、類似機構建築的地方,看到她的兄弟道格正坐在建築前的一張輪椅上。他沒有雙腳。她感到驚恐萬分,震驚地問道:「怎麼會這樣?你怎麼會落得如此境地?!」然而,道格卻表現得很平靜,告訴她沒關係。他對於現狀感到安然,並接受了這一切本該如此。
這精確闡明我所說的話。結束自己的生命,無異於自斷雙足。試圖逃避神為你所設定的處境,只會讓你自我破壞的必由之路。
然而,祂依然是神,而你仍需在來世繼續前進。若你能藉著祂的恩典接納當下的處境,便已踏上了尋求補救的道路。與印度教和佛教的教義不同,這裡並無「輪迴」之說;但在今生之後,生命仍有後續。
自殺事件發生後,隨之而來的艱難的境遇,對於應對當事人的內心狀態是必要的;此人透過結束自己的生命,既得罪了神,也傷害了他人,更摧毀了自己。這其實體現了上帝的憐憫:祂願意讓這些艱難的境遇最終導向某種美好的結果。懲罰與審判絕非目的本身。或許對人而言可能是,但對神而言絕非如此!
我再舉個例子。幾年前,主差遣維克多和我前往米蘇拉市與一些人交流。在那裡期間,我們應一位男士的邀請,參加了一場宗教聚會。該聚會群體中的一個家庭,剛剛經歷了一場悲劇──他們的兒子自殺身亡了。這位兒子年僅二十出頭,已有妻子和幼子,且多年來一直深受毒品問題的困擾。他顯然感到走投無路,最終選擇了自殺。
會眾正為他的靈魂及其家人禱告。他們試著鼓起勇氣,去面對這個年輕人永恆的歸宿問題;因為儘管他曾一度「接受」過耶穌,但他的實際生活方式──即便以他們自己的標準來衡量──也完全不像是一個信徒。
得知這位年輕人的事,我們深感觸動。維克多在靈裡看見了這個人自殺時所發生的一切。在他離世的那一刻,他意識到了自己所做的事,靈魂深處被一種極度痛苦所攫住,而這種痛苦毫無慰藉可言。他所做的一切已無法挽回,儘管他內心深處無比渴望能將其扭轉。
他並未因此擺脫困境,反而陷入了更為深重的煎熬之中──因為他已徹底無計可施,再也無法回頭去解決那些問題,也無法從中尋得內心的安寧。他只好繼續前行,卻深知自己已徹底斷絕了與過去的一切連結。他無法再與妻子或孩子交談,也無法再為他所愛的人提供任何幫助。我們來到這個世上,並非僅僅為了自己。自殺是一種極端自私的表現──它源自於一種錯覺,即認為全世界都應圍著自己轉。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這家人 (以及會眾) 試圖從一種虛假的觀念中尋求安慰,即他們的兒子「在天堂與耶穌在一起。」但他們內心深處其實知道這並非事實,因此,他們根本沒有得到任何真正的安慰。我們試圖跟他們談,但他們根本不願面對真相。事實是,他們的兒子確實是在罪中死去的──這一點誰能否認呢? !然而,真相始終在於:在那位能使死人復活的主身上,依然存有盼望。由於缺乏信心,這對父母陷入了極度的悲痛之中,毫無盼望。年輕的妻子失去了丈夫,孩子失去了父親。如果這還不算在得罪人、得罪神,那又算什麼呢?
人死後便會進入天堂或地獄,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天堂與地獄屬於靈性狀態,並非由肉體的生死所決定;它們是當下的現實存在。
這並不是說未來不存在賞賜與懲罰,而是說,你的本質取決於你的內在。當靈魂轉向主──即耶穌基督──並由祂開始接管其生命時,那能讓人進入天國的轉變便由此開啟。
這過程並非由肉身的死亡所開啟或終結。對某些人而言,它在今生便已開始。我們正是這樣的人──主已將我們從地獄與死亡中救拔出來,使我們如今就能與祂一同在天上生活。我們正從天上為這些事作見證,正如祂當年在肉身顯現時所做的那樣。
我也想談談我個人的經驗。在一九八六年,那是在我信主、透過基督獲得了一定的信心並與神建立了個人關係幾年之後,我感到自己在屬靈上徹底搞砸了,覺得此生已毫無希望。我發現自己根本達不到神的要求,那種感覺簡直如墜地獄,備受煎熬。當時,我身邊沒有其他信徒,也沒有親友陪伴。我獨自一人身處一座陌生的城市,舉目無親,在我看來,既無希望,也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我感覺自己就像那個蓋樓卻無法完工的人。世俗的事物,再也無法像我過去無知、尚未認識神與基督的真理時那樣,引起我的興趣或激起我的渴望。我深知,我們來到這世上,絕對不只是為了吃喝。生命並非毫無意義。如果──照我的理解──生命中那份「意義」已離我而去,那麼,我究竟為何而活呢?
我曾考慮過自殺──至少在理智層面上思考過。我考慮過這對我而言是否是一個可行的選擇。儘管當時我內心極度痛苦,靈魂不得安寧,但在處理這件事時,我並未任由情緒衝動行事。我仍然清楚是非對錯,也明白「什麼是對的」遠比「我當下的感受」更為重要。我並非自詡有什麼義;這也是主所賜給我的。祂與我同在。我意識到,即便真的沒有人關心我 (當然事實並非如此),如果我選擇上吊自盡,讓一個陌生人發現我的遺體並不得不去處理後續事宜──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是極其糟糕的遭遇。這樣做,終究是不對的。
此後不久,我便確信:神已經赦免了我曾以為不可饒恕的罪,祂並沒有棄絕我。這是否意味著從此就再無問題了呢?絕非如此。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患難。但我願在此作見證告訴大家:主是信實的,沒有祂解決不了的問題;最重要的是,我們不屬於自己。
我們的生命是祂用寶血重價買贖回來的。因此,我們應當──也只能──按照祂的誡命去生活,而非隨從自己的意願或判斷。「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除此之外,別無他途,唯有死亡。
若有人以為神的標準會逼人走上絕路,耶穌說過: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這樣你們心裡就必得享安息。因為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馬太福音 11:28-30)
導致人們走向自殺的,並非祂對我們的標準或期望,而是驕傲 (在人面前感到羞恥,卻非在神面前)、無知,以及人的虛假教導。這些事物帶來了沉重的負擔。正如耶穌也說過: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走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做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馬太福音 23:15)
聽信那些助長人驕傲、卻又對他人提出不可能實現要求的人,可能會把人逼上絕路。上帝深知我們的本相,曉得我們不過是塵土。祂從不強迫我們去做不可能的事;相反,祂已經為我們成就了那不可能之事。祂所要求的,只是讓我們信靠祂──也就是祂所差遣來的耶穌基督。
即便這份「信,」也是祂賜給我們的。若非從上頭賜予,就沒有人能來到祂面前(約翰福音 6:44)。我們若信祂,便能得著永生。這永生並非取決於我們肉身所在的處境,而是源自於我們信了那位──即便在此時此地,也能讓人內心湧流出活水江河的主。
耶穌說:「我就是復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翰福音 11:25-26)。
我們無法紡草成金。神也並不指望我們這樣做。
「於是他們問祂說:『我們該做什麼,才算做神的工呢?』耶穌回答說:『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做神的工。』」(約翰福音 6:28-29)
對許多人而言,問題在於他們所信奉的是一個虛假的耶穌,一個歷史中的耶穌,一個宗教人士心目中的耶穌。這個耶穌是按照他們自己所構想的形象所塑造出來的,被他們奉為效法或模仿的對象,要求人們靠著自身的力量去追隨的榜樣。這實在是一個令人難以承受的重擔。他們並未信奉那位活著的、已從死裡復活的生命之主,也未曾聆聽祂的話語。
他們所跟從的,卻是人、其他的靈、屬肉體的見解,以及他們自己的私慾。這一切終必落空,讓人陷入絕望之中。我們在此呼籲你和眾人悔改,歸向那位與我們同在、且差遣了我們的又真又活的主;好讓你們能認識祂,並由此得著生命。這正是祂正在做的事。
「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羅馬書 8:19-25)
懷著全人類的真正盼望──我在你們面前所承認的那一位,主耶穌基督。
保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