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着你們所預言的說得好:『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他們的心卻遠離我。他們把人的規條當作教義教導人;他們拜我也是枉然。』」(馬太福音 15:7-9)
當今世界的狀況是這樣的,以至於人們認為相信神是美德的最高境界。相信神有什麼價值?讓我們來看看。
人們為什麼會因為相信神而對自己的靈性感到自豪?
庇護所和監獄裡擠滿了相信神的人。連環殺手、強姦犯、精神分裂症患者、犯罪團伙和無情的軍隊,如烏干達的上帝抵抗軍,他們綁架、掠奪、強姦、致殘和殺害都相信神。
幾乎所有人都相信神。所有主要的宗教,雖然生存在彼此的分歧和對立之中,但都相信神。穆斯林、印度教徒、佛教徒、猶太人、招魂師、土著民族、新時代,甚至撒旦教徒都相信神。許多異教都相信神。
大多數 (如果不是全部) 基督教教派都相信神,但其中許多教派為私利互相殘殺。那麼信神的美德在哪裡呢?人們為什麼僅僅因為相信神就為自己的靈性感到自豪或滿足?
許多宗教以神的名義殺人。猶太人奉祂的名義迫害並處決了耶穌基督的新信徒。事實上,他們奉神的名義將自己的彌賽亞釘在十字架上。從那時起,近兩千年來,猶太人一直受到那些相信神的人,甚至是相信耶穌基督的人的嚴重迫害。當今地球處於動蕩之中,因為數以百萬計的穆斯林正在以安拉的名義進行殺戮,他們的神。自第七世紀由穆罕默德開始以來,他們一直在這樣做。
縱觀他們的歷史,真正相信神的人一直並正在受那些聲稱相信神和耶穌基督的人的迫害。在名義上的基督教歷史的大部分時間裡,天主教會以耶穌基督的名義屠殺了數百萬人。加爾文派、路德派、長老會、浸信會、公理會、英國國教,以及許多其他自稱敬拜和事奉主耶穌基督的人,迫害並處死了許多因為他們的信仰的人,因為他們的受害者與他們的教義不一致。耶穌對門徒說:
「他們將要把你們趕出會堂。不但如此,時候就要到了!那殺你們的人,都會以為自己是在事奉神。」(約翰福音 16:2)
「有了我的命令而又遵守的人,就是愛我的。」
雅各對那些相信耶穌基督的人說:「你相信神只有一位,你就做得很好!連鬼魔也相信,並且恐懼戰兢。」(雅各書 2:19)
任何人可以相信神的存在,但那又如何呢?撒旦也真的相信祂的存在!人似乎認為他們應該因相信神而得到認可或讚譽。他們似乎認為他們是有道德的和重要的社會成員,因為他們不是無神論者,因為他們熱愛自己的家庭並有某種宗教信仰。
但是耶穌對真正的信心是怎麼說的呢?這是祂對真正的信心和對神的忠誠的定義,哪個才為人類有價值的:
「有了我的命令而又遵守的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人,我父要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親自向他顯現。」(約翰福音 14:21)
不,「相信神,」以這個詞的普及用法來說,沒有任何意義,什麼都沒有!絕大多數認為自己擁有一些值得珍惜或值得驕傲的人,因為他們相信神,他們根本一無所有。他們是危險地,悲慘地被迷惑了!
聽聽更多耶穌對關於真正信心的果子所說的話:
耶穌回答他說:「如果有人愛我,他就會遵守我的話語,我父也會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約翰福音 14:23)
許多相信神並稱自己為基督徒的人甚至不知道耶穌說「如果有人愛我,他就會遵守我的話語」的意義。
你是「那有神兒子的,」還是僅僅「相信神的」?明白這:
「那有神兒子的,就有生命;沒有神兒子的,就沒有生命。」(約翰一書 5:12)
「信子的,有永生;但不信從子的,必見不到生命,而且神的震怒也停留在他身上。」(約翰福音 3:36)
一個不能有真正的信心,當他同時在拒絕神的兒子。
穆斯林「相信神,」但否認神有一個兒子。他們極其錯誤,否認子耶穌基督是神。事實上,只要有機會,他們甚至會殺死那些相信耶穌基督是神兒子的人。然而,穆斯林「相信神。」他們的問題,以及所有相信神的人的問題,是他們不知道神是誰以及祂對真正信心和敬拜的定義,就像雅各所說的相信神的魔鬼一樣。
關於神,耶穌對祂的門徒,祂的受膏者說: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 14:6)
許多人說:「我不清楚我是否相信耶穌,但我相信神,」好像他們在靈性上有一些有價值的東西。但這是耶穌對祂的門徒所說的:
「聽從你們的,就是聽從我;拒絕你們的,就是拒絕我;拒絕我的,就是拒絕差派我來的那一位。」(路加福音 10:16)
一個不能有真正的信心,當他同時在拒絕神的兒子。
五旬節那天,彼得和其他大約一百二十人領受了神的靈。那時,他對聚集的群眾 (指耶穌基督) 說:
「除祂以外,沒有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必須靠著得救。」(使徒行傳 4:12)
使徒約翰這樣說:「誰是說謊話的呢?不就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那不認父與子的,這個人就是敵基督的。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宣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翰一書 2:22-23)
你最好的還不夠好,從來沒有,也永遠不會。
所以,罪人,僅僅相信神是不夠的。帶著這種信念,你的罪將把你推到徹底的毀滅。它對你沒有任何用處,一點也沒有。你必須…悔改。你必須從按照你的定義信神的自以為是義的立場轉過來,開始按照神的定義來敬畏神。
「敬畏主是知識的開端,但愚妄人藐視智慧和教訓。」(箴言 1:7)
有屬肉體的人相信神的定義 (或魔鬼的定義,如雅各所說),然後有神對相信祂的定義。你認為哪種信念對祂 (和你) 有任何價值?如果你的定義是錯誤的,而它是的,根據聖經,祂為什麼要重視你的定義? 「我盡我所能,」你回答。根據神的話語,這還不夠好!聽聽以賽亞怎麼說:
「我們都如不潔淨的人,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我們如葉子漸漸枯乾,罪孽像風把我們吹走。」(以賽亞書 64:6)
你最好的還不夠好,從來沒有,也永遠不會,除非你認為一塊髒的月經布是主可以接受的。只有祂的最好的,只有祂的義才可行,因為人完全沒有公義——在這一點上,聖經是一清二楚的。
第一條誡命(順便說一句,這不僅僅是一個建議或指導方針)對你要求什麼?這是:
「你要全心、全性、全意愛主你的神。 這是最重要的第一條誡命。」(馬太福音 22:37-38)
違反這條誡命,你就死了;你對神的一切信仰都是無用的穀殼。你說你真的愛神。你真的嗎?再說一遍,愛祂的是什麼人?
「有了我的命令而又遵守的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人,我父要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親自向他顯現。」(約翰福音 14:21)
如果你粗心大意地聲稱對祂的信仰,神的審判就會臨到你。
那麼,你經常返教會,是一個有良好信譽的成員,讓人們乘車返教堂和宗教活動,唱詩歌,和你的會友擁抱握手,教堂禮拜後邀請他們共進晚餐,作證,給別人作見證,讀你的聖經,背誦聖經,教導主日學,進行聖經研究,施捨、十一奉獻和奉獻,擔任引座員、合唱團成員或主任,擔任牧師的助手、執事、長老,甚至擔任牧師、主教,或傳道者。那麼,你傳道、說預言、祈禱、禁食,甚至趕鬼,行其它神蹟。
你是否知道,當祂談到有了祂的命令而又遵守的 (雖然祂確實命令了其中一些),這些事情都不是祂主要在談論的事情?你知道法利賽人也做了大部分這些事情,甚至更多嗎?
如果你相信這些事情是耶穌主要在談論的,那麼你很可能仍然在你的罪中,並且被那些罪惡疏遠你與你假定愛和取悅唯一的那個。
粗心大意地聲稱對祂的信仰是一件嚴重的事情。十誡中有一條闡明了違反它時的特殊後果:
「不可妄稱主 — 你神的名,因為妄稱主名的,主必不以他為無罪。」(出埃及記 20:7)
即使現在神的審判臨到你身上,雖然你可能不知道,如果你粗心大意和漫不經心地聲稱對祂的信仰。
那麼對你來說,答案是什麼?
「那時,凡求告主名的都必得救。」(使徒行傳 2:21)
羅馬書 10:6-11
(6) 而有關本於信的義,卻這樣吩咐:「你心裡不用說:誰要升到天上去?」——這意思是要把基督帶下來;
(7) 「也不用說:誰要下到無底坑去?」——這意思是將基督從死人中領上來。
(8) 然而,這是怎麼說呢?「這話就在你身邊,在你口中,在你心裡。」這就是我們所傳的有關信仰的話語:
(9) 你如果口裡承認耶穌是主,心裡相信神使祂從死人中復活,就將得救。
(10) 就是說,人心裡相信以致稱義,口裡承認以致救恩,
(11) 因為經上說:「所有信靠祂的人將不至於蒙羞。」
如果你全心全意、堅持不懈地呼求祂,祂會在適當的時候聽你並伸手向你伸出援手,當祂召喚你時,你就會知道;毫無疑問,不要懼怕。
「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利米書 29:13)
你會被改變,不是因為你改變了自己,而是因為祂改變了你: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而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是祂所造之物,在基督耶穌裏創造的,為要使我們行善,就是神早已預備好要我們做的。」(以弗所書 2:8-10)
相信神是不夠的。信心加上順從是唯一的方法。
「我親愛的,這樣看來,你們向來是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裏,就是我現在不在你們那裏的時候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完成你們自己得救的事;因為是神在你們心裏運行,使你們又立志又實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腓立比書 2:12-13)
那時你就會對神有真正的信心。然後你會相信神要你相信的方式,當你相信時,這就是你在完成所有吩咐你的一切事以後,應該說的:
『我們是無用的奴僕,只是做了自己該做的。』(路加福音 17:10)
你已經開始了拯救的過程,堅持到底,你將得救:
「為了我的名,你們將被所有的人憎恨,但是忍耐到底的,這個人將會得救。」(馬太福音 10:22)
記住,耶穌對那些對自己平庸的靈性和事奉相當滿意的人說了以下的話:
「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既然你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我要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啟示錄 3:15-16)
也許你曾經以真正的信心開始,不知何故誤入歧途。也許你現在可以使恢復。尋求主並找出答案。
也許你誤入歧途太久了,現在無法使恢復,因為你在這輩子已經摒棄了主至無可挽回的地步 (你愚蠢地認為你可以逃脫):
箴言 1:24-28
(24) 我呼喚,你們不肯聽從,我伸手,無人理會,
(25) 反輕棄我一切的勸誡,不肯受我的責備。
(26) 你們遭災難,我就發笑;驚恐臨到你們,我必嗤笑。
(27) 驚恐臨到你們好像狂風,災難來到如同暴風,急難痛苦臨到你們身上。
(28) 那時,你們必呼求我,我卻不答應;懇切地尋找我,卻尋不見。
也許你沒有誤入歧途,只是不知道如果你不完全放棄和委身於神,你的狀態就不能讓神滿意。也許你知道,也許你不知道。我知道:只相信神是不夠的。信心加上對祂的順從,為祂的緣故捨棄一切,是唯一的方法。
Romans 12:1-2 BBE
羅馬書 12:1-2
(1)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維克多‧哈維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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