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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犯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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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敞開義門,我要進去稱謝主。這是主的門,義人要進去。我要稱謝祢,因為祢已經應允我,又成了我的拯救” (詩篇 118:19-21)。

在基督教界上,對於重生的信徒是否繼續犯罪仍存在很多困惑。懷疑論者的註釋本聖經提出了經上關於信徒是否繼續犯罪的兩套似乎不可調和的聲明。

基督徒犯罪嗎?

沒有人是不犯罪的。

列王紀上 8:46 — 沒有不犯罪的世人。

歷代志下 6:36 — 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

箴言 20:9 — 誰能說:「我潔淨了我的心,我脫淨了我的罪」?

傳道書 7:20 — 世上實在沒有一個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

羅馬書 3:23 — 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約翰一書 1:8 —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們裡面了。

約翰一書 1:10 —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就是把神當作說謊的,祂的道就不在我們心裡了。

基督徒是不犯罪的。

約翰一書 3:6 — 凡住在祂裡面的,就不犯罪。

約翰一書 3:9 — 凡是由神所生的,就不犯罪,因為神的種子住在他裡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所生的。

約翰一書 5:18 — 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

約翰三書 1:11 — 行善的屬於神,作惡的沒有見過神。(參考)

但是沒有矛盾。羅馬書第七章二十五節解釋了表面上的難題:「感謝神,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可見,一方面我自己心裡服事神的律,另一方面我的肉體卻服事罪的律。」 (羅馬書7:25)

聖經聲明所有人都是天生的罪人。罪人由祂的靈而生的會領受上帝的思念和新生命的能力,在敬神中行走。我們領受祂的靈的人成為在上帝裡新造的人:

“所以,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哥林多後書 5:17)。

憑藉信心,我們住在祂裡面,祂是我們的頭,我們不犯罪,因為祂不犯罪。這是祂的義在工作中!

“所以現在,那些在耶穌基督裡的人就不被定罪了;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使我自由,脫離了罪和死的律” (羅馬書 8:1-2)。

就是這樣。如果你不進一步讀下去,你已經有了答案 — 基督徒,那些在基督裡形成的人,他們在祂的靈裡行走,不犯罪。並且,如果在他們的屬靈定居到敬虔的成熟期間,他們犯了罪,耶穌基督赦免、糾正和潔淨他們:

約翰一書 2:1-6
(1) 我的孩子們,我寫這些給你們,是要你們不犯罪。如果有人犯了罪,在父的面前我們有一位維護者,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
(2) 祂為我們的罪作了贖罪祭,不僅為我們的罪,也為全人類的罪。
(3) 我們若遵守神的命令,這樣,就知道我們已經認識祂。
(4) 凡是說「我已經認識祂」,卻不遵守祂命令的,就是說謊的人,真理就不在祂裡面了。
(5) 然而凡是遵守祂的道的,他愛神的心就的確在他裡面完全了。這樣,我們就知道我們是在神裡面了。
(6) 凡說自己是住在祂裡面的,就應該照著祂所行的去行。

我們知道祂在沒有罪中行走。

如果你有任何疑問或異議,或者想進一步了解上帝在基督的奇妙工作,我們繼續進行部分信箋和對話,涵蓋信徒在基督裡的新生活現實的許多方面,正如經上所教導的。 

令人詫異的是,這個真理最強烈的反對者是那些自稱是基督徒的人。應當為在基督裡得勝而感恩和關心的人,是最反對這一得勝的人。這是為什麼?因為他們在自己的公義中行走,並由不得犯罪。基督的義作證反對他們的公義和行為,哪一個他們不悔改,所以他們起來反對祂,就像該隱對亞伯所做的一樣。

回答反對者

我們回應那些在該隱的靈行走的人,並爭論反對在那些有祂的信心基督戰勝罪惡的人 (《缺點的試圖說理反對完全的》中的部分內容)。鮑伯就是這樣一個人:

鮑伯:他們的網站 [真理的通道] 這樣說:“那些是主的,選擇留在祂旨意的人,將不會,不,故意犯罪。我認為很明顯,保羅和維克多相信他們屬於上帝的…因此,根據此陳述,我們可以推斷出他們也相信自己犯罪。

保羅:與你的指控相反,我們沒有寫聖經。以下不是我們的話,只是我們在靈裡是百分之百同意的,因為我們是在啟發聖經的主耶穌基督裡,而我們體驗了它們的現實:

“凡是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為神種子在他裡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從神生的” (約翰一書 3:9)。

我們也同意祂的話語,關於那些辯解說他們不得不犯罪的人:

彼得後書 2:12-16
(12) 但這些人,好像沒有理性的牲畜,生下來就是給人捉去宰殺的;他們毀謗自己所不知道的事,必在自己的敗壞中滅亡。
(13) 他們行不義,就得了不義的工價。他們在白晝縱情作樂,滿了污點與瑕疵,和你們一同吃飯的時候,就因自己的詭詐而沾沾自喜。
(14) 他們滿眼淫色,而且不住地犯罪。他們引誘心志不堅固的人。他們的心習慣了貪婪,是應當受咒詛的族類。
(15) 他們離棄正路,走入歧途,跟從了比珥的兒子巴蘭的道路。這巴蘭貪愛不義的工價,
(16) 他曾經因著自己的過犯受了責備:不能說話的驢,竟用人的聲音說出話來,制止了這先知的狂妄。

鮑伯:真想不到!真的!我知道只有一個沒有罪的人行走了地球上。祂也是完全的神。

保羅:耶穌基督作為神,也是人子,通過祂的十字架架起一座橋樑,為人能得到祂的義和神的生命。因此,是祂,通過祂的身體,仍在地球上行走,在那些相信並背起十字架的人中: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如今在肉身中活著的我,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的;祂愛我,為我捨己” (加拉太書 2:20)。

這是對那些不承認擁有這種生命或接待那些在基督裡擁有這生命的人的經文:

“有許多欺騙人的已經在世上出現,他們否認耶穌基督是成了肉身來的;這就是那騙人的和敵基督的” (約翰二書 1:7)。

鮑伯:但是使徒保羅並不是沒有罪的。如果他是的話,為什麼使徒保羅告訴我們應該跟從他,好像他跟從基督一樣呢?

保羅:就是為什麼!基督清除了保羅的罪孽,並將他從死亡的肉體中釋放出來 (羅馬書7:25)。這就是保羅指示其他人跟從他的原因,因為主將他帶入了祂的沒有罪的狀態。

這絕不否定人需要牧羊人的事實,上帝派遣帶領他們進入祂的恩典 — 它支持並建立了它。保羅稱自己是一個明智的建築師。他被準備好並被上帝派遣去把救恩帶給主的子民。這就是為什麼他說跟從他好像他跟從基督的原因。

當重生就是關於在無罪的完全中行走 (不再照著這個世界的精神行走)。這是關於受到神的本性,並藉著祂的大能,克服肉體,通過不再犯罪而死 (「凡信我的人,必定永遠不死」)。它是天堂在人間。

耶穌不是命令我們要完全,因為我們的天父是完全的?祂是一個愚蠢,期望得到這個結果,還是祂能夠實現這個結果?

如果一個人在基督的靈裡,他們怎麼可能犯罪?基督是罪人嗎?完全是上帝在基督和人類中化身的目的。保羅非常清楚地表明,他不再犯罪,被帶入到與上帝結合的狀態通過基督:

羅馬書 6:1-7
(1) 這樣,我們可以說甚麼呢?我們可以常在罪中,叫恩典增多嗎?
(2) 絕對不可!我們向罪死了的人,怎麼可以仍然活在罪中呢?
(3) 難道你們不曉得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嗎?
(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與祂同葬,為的是要我們過新生命的生活,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
(5) 我們若在祂死的樣式上與祂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樣式上與祂聯合。
(6) 我們知道,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使罪身喪失機能,使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7) 因為死了的人已經脫離罪了。

我們知道保羅已經脫離了罪惡,因為他明確宣布自己已經死了 (脫離了罪惡) — 活著的不再是他了: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如今在肉身中活著的我,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的;祂愛我,為我捨己。」 (加拉太書 2:20)

為什麼在不信之中反對記錄,並剝奪自己神在基督裡的賜福;哪是那些信徒的繼承呢?

鮑伯:如果使徒不犯罪,我只跟從他不就好了嗎?

保羅:是的,這就是使徒保羅說要跟從他的原因,因為他跟從基督,那一位將使祂的信徒脫離罪惡:

「好使你們成為無可指責、純潔無偽的人,在這扭曲、敗壞的世代中,做神毫無瑕疵的兒女;你們要在這世代中發光,好像天上的光體一樣,把生命的道顯揚出來,使我在基督的日子可以誇耀我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腓立比書 2:15-16)

上帝的聖徒被召喚展現自己為無可指責,對此基督是多於足夠的。什麼人是那個騙子說祂不是?那個在無可指責之中行走在犯罪嗎?什麼人是那個弟兄的控告者說他是?

鮑伯:不喜歡這種邏輯嗎?然後試試這個:使徒保羅稱自己在罪人中是個罪魁。他沒有使用過去時態。

保羅:讓我們閱讀全部內容,聽聽故事的其餘部分:

「基督耶穌來到這世界,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信實的,值得完全接受。在罪人中我是首惡,但我之所以蒙了憐憫,是因為基督耶穌要在我這首惡身上顯出祂一切的耐心,為那些將要信靠祂而進入永恆生命的人做榜樣。」(提摩太前書 1:15-16)

耶穌基督將憐憫帶給作為一個罪人中的首惡的保羅,並使他從他的大罪中得了釋放,帶給他永生。當一個人仍在罪惡中行走時,他無法進入生命:

「但如今,你們既從罪中得了釋放,成為神的奴僕,就得了果子,以致分別為聖,那結局就是永恆的生命。因為罪的工價就是死;但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卻是永恆的生命。」(羅馬書 6:22-23)

那麼,當保羅用現在時說自己是罪人中的首惡時,他的意思是什麼?顯然,他不再像在他轉變之前那樣做過同樣的事情。從殺死聖徒到祝福並事奉他們這樣戲劇性的變化,還有什麼比這更明顯的了?他沒有仍然過於其他所有人在犯罪 — 他根本不再犯罪。但是他的公義不是他自己的所作所為。在他裡面,在他的肉體之中,仍然沒有良善 (羅馬書7:18)。肉體是肉體,但靈是在基督裡。在祂裡面的靈是它在哪裡。

「耶穌基督從保羅的肉體的敗壞和束縛中解救了保羅的靈,但他的肉體仍然不值得信賴:

「我知道在我裡面,就是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行善由得我,行出來卻由不得我。」(羅馬書 7:18)

這就是為什麼保羅說他要克制自己的身體 — 這告訴我們他不再犯罪了(哥林多前書9:27)。

那些不是由靈重生的人就不知道這一點,因為肉是他們所知道並在那裡行走。如果你還沒有領受基督的靈,你怎麼能知道靈與肉之間的區別呢?你不能

鮑伯:看腓立比書3:12 “這並不是說我已經得到了,或已經得以完全了,而是說我在竭力追求,或許我真的可以得著;為此我也被基督耶穌得著了。” 因此,我問誰是偽君子?保羅和維克多會說是我,在我的“暫時的情緒和狀態”中。讚美神!這個身體只是暫時的!

保羅:雖然我們只能期待狗會撕咬上帝的聖物,但讓我們來看一下這段經文的背景,為了那些人願意聽並轉向上帝的緣故,以及為了那些不會的人的審判:

「使我認識基督和祂復活的大能,並且在祂所受的苦上有分,受祂所受的死;這樣,我也許可以從死人中復活。這並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而是竭力追求,好使我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腓立比書 3:10-12)

要得獎,一個必須完成賽跑。毫無疑問,有未來的身體復活,保羅說的是他的堅持不懈以及他設定自己繼續堅定信念達到它。在這方面,他再次向所有聖徒提供了一個優秀的例子,在戰鬥的日子裡不要失去希望或灰心:

「難道你們不知道,在場上賽跑的人,雖然大家都跑,但得獎的只有一個人嗎?你們都應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可以得獎。凡參加運動比賽的,在一切事上都有節制;他們這樣作,不過要得到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朽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是沒有目標的;我鬥拳,不是打空氣的。我要克制自己的身體,叫身體服我,免得我傳了給別人,自己反而落選了。」(哥林多前書 9:24-27)

但是,與上帝抗爭的人死後不會得到基督的獎賞。是的,正如鮑伯所說,這個身體只是暫時的,但主明確指出,並非所有人都能從中得到解脫:

「你們不要對這事感到驚訝,因為時候將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並且要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命;作惡的,復活被定罪。」 (約翰福音 5:28-29)

維克多:保羅追求完全並不意味著他在他一生中仍然有罪。許多事情都有完全的,如理解、完成的工作量和質量、上帝的能力等等方面。例如:

祂對我說:「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耀自己的軟弱,好使基督的能力覆庇我。(哥林多後書 12:9)

去假定保羅在腓立比書第三章十二節講的是從罪中的完全,將暗示耶穌有犯罪 (祂沒有):

希伯來書 5:7-9
(7) 基督在世的時候,曾經流淚大聲禱告懇求那位能救祂脫離死亡的 神;因著祂的敬虔,就蒙了應允。
(8) 祂雖然是兒子,還是因著所受的苦難學會了順從。
(9) 祂既然順從到底 (達到完全),就成了所有順從祂的人得到永遠救恩的根源。

鮑伯:我當然無法判斷你們的心。我承認!所以,讓我在這裡把我和我的判斷扔掉。

保羅:這是你所說的唯一真實的話之一。要是你能堅持下去,就謙虛你自己去傾聽,悔改並喪失你的生命,以便你能獲得生命。但是驕傲是一個頑固的監督人。

維克多在同一個博客大戰中回復了另一個人:

你問:“4。在你的網站上,你提到你不再‘故意犯罪’。這再次暗示有時你‘不故意犯罪’。如果沒有,你會說,‘我們不犯罪。’ 那麼,你能給我列舉一個或兩個這樣的類型的罪嗎?尤其是你最近犯過的一項罪。讓我們倆都將這些事情 ‘帶入光明’。

保羅說,在他肉體之中沒有良善的,然而,他沒有像你算為罪的犯罪。他說:

「感謝神,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可見,一方面我自己心裡服事神的律,另一方面我的肉體卻服事罪的律。」(羅馬書 7:25)

保羅和我們的弟兄約翰說,藉著我們的長老弟兄之靈說:

約翰一書 3:3-10
(3) 凡對他存著這盼望的,就潔淨自己,像那一位一樣的潔淨。
(4) 凡是犯罪的,就是作了不法的事;罪就是不法。
(5) 你們知道主曾經顯現,為要除掉罪,祂自己卻沒有罪。
(6) 凡是住在祂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見過祂,也不認識祂。
(7) 孩子們,不要受人欺騙,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公義的。
(8) 犯罪的是出於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因此,神的兒子顯現了,是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9) 凡是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為神的種子在他裡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從神生的。
(10) 這樣,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就很明顯了。凡不行義的,就不是出於神,不愛弟兄的,也是這樣。

我並不憑自己的資格來聲稱公義的,但我和所有聖徒一樣,都體驗了這些經文的現實。那些仍然處於罪惡之中的人無法想像在上帝面前的這種狀況,除了從理論上講,這沒有價值的。

保羅補充說:

但是,我要說的是罪惡問題已經被提出了好幾次了。主總是按祂所說的話要做成的。當祂說祂就會使我們完全,走在光明裡並遵守祂的誡命時,祂是說真的。

祂為什麼不會呢?要我們從死裡復活,要擁有豐盛的生命,這不是祂的旨意嗎?如果那是祂想要的,祂不會提供必要的東西嗎?

“那麼,我們是藉著信廢掉律法嗎?絕對不是!反而確立了律法” (羅馬書 3:31)。

為此,基督為我們克服了死亡。這是一個最奇妙的事實。

屬血氣的人不知道成全律法是什麼樣子。如果他知道,那些原本想遵守律法的未重生的人就不會殺死耶穌基督,那個成全律法的直接顯現。這是經文關於基督拒絕者的話:

「就是說,他們不明白神的義,想要確立自己的義,就不服從神的義了。」(羅馬書 10:3)

我們並沒有像鮑伯在他最新帖子所說正在努力試圖遵守律法。律法是我們在基督裡的新天性。綿羊必須努力咩咩叫和吃草嗎?主已經完成了工作。正如祂說祂自己的那樣,「我就是我,」所以在祂裡面「我們就是我們。」祂現在是我們的生命。祂活著,因此我們也活著,脫離了罪惡和死亡。這是基督福音的光榮應許。

我們領受靈之後,就盡力遵守律法,就像使徒保羅一樣 (在羅馬書第七章中敘述)。肉體的自以為是義尚未克服。真正的戰鬥才剛剛開始。 (如果沒有祂的靈在他裡面,一個人怎麼能克服肉體?你必須重生。)

我們與律法一致,擁有基督的心意,並且知道這是好的,但是我們發現,憑著自己的肉體和自信,我們不能遵守律法。因此,律法是我們的導師,將我們引向基督,正是通過我們的謙卑和祂的公義,律法才在我們裡面得以實現。我們進入了祂的安息,從我們自己的工作中停止 (希伯來書第三章和第四章)。

必須對孩子們進行培訓。領受靈只是開始,而不是結果。在我們訓練結束時,基督將我們從這死亡的肉體中解救出來 (羅馬書7:25)。不,這不是身體上的復活。這是更重要的,靈上的復活,沒有這個,沒有人會看到主。

對這個,保羅描述:

「所以現在,那些在耶穌基督裡的人就不被定罪了;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使我自由,脫離了罪和死的律。」(羅馬書 8:1–2)

我們已經從罪惡和死亡中釋放了出來,但是此博客上的那些人一直在刺激我們承認我們處於犯罪之中,並且我們正遭受他們所遭受的同樣譴責。如果我們這麼說,那將是一個謊言,因為我們不是。這對每個人都將是極大的損害,因為他們需要知道上帝的每句話都是真實的,並且上帝在基督裡的所有應許都是「是的。」祂說話算數的。

這是否意味著我們是沒有軟弱的人,以及伴隨的弱點? (衰弱和軟弱不是罪 — 哥林多前書12:7-9。) 當然不是。正如保羅所宣告的那樣,我們有這寶貝在瓦器裡,是要顯明這極大的能力是屬於神 (哥林多前書4:7)。但是不要以為沒有恩賜,更特別地那個賜予者,就會有勝利。

我們的網站上有很多可以幫助那些希望了解更多信息的人。一個很好的起點是律法與恩典

妄想完全

雖然最後一組嘲笑基督徒不犯罪的現實,但這裡有一位自稱信基督的認為他已經達到了無罪的完全中,但事實並非如此。因此,他不了解我們如何能夠成為被恩典救贖的罪人。對他來說,這意味著我們仍在犯罪。他沒有意識到,雖然我們依靠基督的大能完成了律法,但仍然以自己的公義遵守一種律法形式。

格雷格寫給我們:

我可以寫很多東西,但會保持簡短。只有兩種教義可供選擇,其中只有一種會帶來永生。一種教義來自人,另一種教義來自神的兒子耶穌基督:

人的教義說:“我們是被恩典得救的罪人。”

耶穌基督的教義說:“不要再犯罪了。”

我們回應:

嗨,格雷格,

沒錯,耶穌命令我們「不要再犯罪了,」祂賜恩典給我們服從。這是我們衷心確認和教導的。但是我們說我們是被恩典得救的罪人並沒有錯,如果你有得到一樣的恩典,你將同意並理解我的意思。

我曾經是一個罪人,沒有改變的希望,完全不願意也無法放棄我的罪,直到主賜予我祂的恩典,從悔改開始。這不是經文所說的嗎?

“因為是神在你們裡面運行,使你們又立志又實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 (腓立比書 2:13)。

我聽到的是你在說是格雷格在你裡面運行,使你又立志又實行,為要成就祂的美意。你在你自己的公義行走,按照自己的意願從事肉體的工作,而不是靈靠著祂的恩典的工作。

如果上帝在我裡面工作完成實現祂的律法,那麼不再是我在做工作,而是基督在我裡面。這不是聖經所說的嗎?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如今在肉身中活著的我,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的;祂愛我,為我捨己” (加拉太書 2:20) 。

根據你的教義,使徒保羅是否應該說他曾是罪人中的罪魁?

「基督耶穌來到這世界,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信實的,值得完全接受。在罪人中我首惡。(提摩太前書 1:15)

保羅從罪孽中得了救之後說了這話,作為一個重生、順服上帝的兒子。因此,當一個人在基督的寶貴救恩裡行走說:「我是被恩典得救的罪人,」這沒有矛盾。相反,完全和諧。這是上帝信實的話語,是經證實的真理和現實。

保羅也這樣說:

「感謝神,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可見,一方面我自己心裡服事 神的律,另一方面我的肉體卻服事罪的律。」(羅馬書 7:25)

照這樣說你將如何處理這個?如果他服從罪的律,無論是在思想上還是在肉體上,他不是罪人嗎?

保羅說:「在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只要我們目前在這個住所中,那總是正確的。保羅說:「我不斷克制自己的身體。」為什麼?如果他不再是罪人,那又有什麼需要呢?他甚至宣稱自己是罪人中的首惡!

感謝上帝在基督裡的公義,當我們相信並按照祂的靈行走時,這就是我們的公義。這是救恩!這是耶穌基督以肉身而來!

格雷格,我們了解你給我們的所有經文,並且它們與我們對你所說的沒有矛盾。你所遺漏的要點是,除非主帶領你到十字架,並賜予你背起十字架的能力,否則你將無法捨己,就像你不能通過你的鞋帶將自己抬離地面。你無法使自己擺脫罪惡,只有該兒子才能做到。

法利賽人最大的問題不是他們已知的罪,而是他們沒有意識到的罪,那就是他們在自己的公義裡行走。

耶穌對他們說:「如果你們是瞎眼的,就沒有罪了。但如今你們說『我們能看見』,所以你們的罪仍然存在。」(約翰福音 9:41)

在你的堅持自己沒有罪惡,你會幻想破滅,但藉著上帝的恩典,認出你對那位信心的創造者和成終者,你尚未認識的拯救者和救主的需求。

“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罪,就是自欺,真理就不在我們裡面了。我們若承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公義的,必定赦免我們的罪,潔淨我們脫離一切不義” (約翰一書 1:8-9)。

在此之前,人們將被迫緘口不語並翻白眼,在面對你的公義格雷格時,更不用說不要被它譴責了。就我們而言,我們不能被你譴責,我們已經在祂裡面取得了勝利。我們不會被緘口不語,也不會翻白眼,因為我們了解你的缺乏,並說出我們所知道的解決之道。

在另一封信有更多說明:

格雷格:

使徒保羅說自己是一個罪人,但並不是因為他仍在犯罪,正如他明確指出的那樣:

「那麼,我們要怎麼說呢?難道我們可以留在罪中,好讓恩典增多嗎?絕對不可!我們這些向罪已經死了的人,怎麼還能活在罪中呢?」 (羅馬書 6:1-2)

那麼,如果他不再犯罪,為什麼以現在時稱自己為罪人呢?

他是在承認不是因為自己的工作或公義而從自己的罪惡被釋放了。他是已經死了的人,對此他無能為力。

保羅說這些話是為了他的聽眾,使他們可以在基督裡抱有希望,對於他經歷過的同樣的救贖。他在對他們說:「這就是關於我的一切 — 我不是超級聖徒或英雄。不管我現在是什麼,這都是藉著上帝通過耶穌基督的恩典。榮耀歸於祂的。對你來說也一樣。你無法將自己從你罪惡中拯救出來,但祂可以做到,不管你如何與祂遠離。祂通過拯救祂最大敵人的我證明了這一點。出於同樣的恩典,祂將拯救你。」

保羅公開招認並承認他的可悲和不值得。但是,我們沒有聽到你這樣做,格雷格。為什麼?因為你從未從你的犯罪中被拯救出來。沒有對這些得到釋放,你就不知道上帝的恩典或榮耀。當你談到在沒有罪中行走時,你是在談自己的行為和公義。你的公義並沒有超於或不等於法利賽人的公義,他們鄙視懺悔的稅吏。

這是我們同意「我們罪人,被祂的恩典得救的」和你否認它並堅持「我們曾是罪人,被祂的恩典得救的」之間的區別。我們知道肉體的腐敗和軟弱,我們從它中被解脫出來,而你沒有,你與肉體合而為一並在自以為是義的工作上榮耀自己。我們在主耶穌基督的恩典中行走,榮耀歸於祂,而你卻在人類肉體的規條中行走,榮耀歸給自己。

我們從主那裡有了新的無罪本性,知道賜給我們恩典來實現律法,而不是我們有任何優點或作為,以便我們可以成為而且是沒有罪。(閱讀恩典 — 現實。)

我們與二十四位長老一起敬拜主,把他們的冠冕放在主寶座前:

啟示錄 4:9-11
(9) 每逢四活物將榮耀、尊貴、感謝歸給那坐在寶座上、活到永永遠遠者的時候,
(10) 二十四位長老就俯伏敬拜坐在寶座上活到永永遠遠的那一位,又把他們的冠冕放在寶座前,說:
(11) 「我們的主,我們的神,祢配得榮耀、尊貴、權柄,因為祢創造了萬物,萬物因祢的旨意被創造而存在。」

一切都是關於祂而不是我們,祂是值得而我們不值得。這就是為什麼我們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那不是虛假的謙虛;這是關於誰是公義、無罪而誰不是的真理。我們聽到你以驕傲和冒昧的方式宣布:「我潔淨!我潔淨!我之所以公義,是因為我自己有能力做到這一點,儘管我自稱要將一切榮耀歸給了上帝。」

上帝的話對你說:

誰能說:「我潔淨了我的心,我脫淨了我的罪?」 (箴言 20:9)

以賽亞書 65:2-7
(2) 我整天向著悖逆的子民伸開雙手,他們隨著自己的意念行不善的道。
(3) 這人民常常當面惹我發怒,在園中獻祭,在磚壇上燒香,
(4) 坐在墳墓之間,在隱密處過夜,吃豬肉,他們的器皿中有不潔之物作的湯,
(5) 並且對人說:“你站遠一點!不要挨近我,因為我會使你聖潔。”主說:“這些人是我鼻中的煙,是整天燒著的火。
(6) 看哪!這都寫在我面前,我必不緘默不言,我非報應不可,我必報應在他們的懷中。

你可以在閱讀整封的信函。

承載天上人的形象

寫給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信中提到了另一點:真正的基督徒是上帝通過耶穌基督的後代。如果他們注定要在世上終日犯罪,那麼基督在祂肉身的日子裡一定是一個罪人。

瓦內塔,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是在敬拜另一個耶穌,」直接來自地獄坑的編造。這種可憎的核心是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官方教義,該學說指出基督具有罪惡的本性。從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刊物《家庭圈子的聖經讀物》(1915年版,第115頁)中,我們讀到:基督在祂人性中,與我們罪惡、墮落的本性一同。

那不是經文所說關於基督的本性:

天使回答她,說:「聖靈將要臨到你,至高者的大能要蔭庇你,因此,那要誕生的聖者將被稱為神的兒子」(路加福音 1:35)

正如大家所承認的,敬神的奧祕是極大的:「神以肉身顯現,被聖靈證實,被天使觀看,被傳於萬邦,被世人信服仰,被接在榮耀裡。(提摩太前書 3:16)

什麼人能解釋上帝的聖潔無罪的兒子是如何犯罪的?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試圖這樣做,但結果是含糊其詞的混亂話。讓我們以小孩的簡樸談話,哪基督復臨安息日會認為他們擁有的 (哦,你們這些人的矛盾!)。即使是年輕人,也知道狗會吠叫,而牛會哞叫。那些不充滿宗教廢話的人也知道並承認罪人會犯罪。這是自然法則。無罪的那位,就祂的本性而言,不會也不可犯任何罪,就好像太陽也不會產生黑暗一樣。

耶穌基督,末後的亞當,是在犯罪之前的第一個人亞當處於相同的狀態。而且因為耶穌基督是上帝在肉體賜生命的靈,所以祂從未像亞當一樣墮落:「也曾在各方面受過試探,只是祂沒有犯罪。(希伯來書4:15)

耶穌克服了塵世的人無法做到的。塵世的人不是應該能克服的,但天上的人是的。由於塵世的人只會失敗,所以天上的人只會得勝。所有從祂的靈重生的人都被賜生命的,成為像祂一樣:

「第一個人是出於地,是屬於塵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那屬塵土的怎樣,凡屬塵土的也都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都怎樣。就如我們既有屬塵土的形像,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像。(哥林多前書 15:47-49)

上帝不能犯罪,那些從祂的種子耶穌基督而生的人也不會犯罪:

「凡是由神所生的,不犯罪,因為神的種子住在他裡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所生的。(約翰一書 3:9)

基督復臨安息日會和其他許多人都反對:「好吧,耶穌受試探的目的是什麼?如果祂不能犯罪,那不是一個騙局,一個虛偽的表演假嗎?」這是一個愚蠢的反對。就像精心製造的汽車經過碰撞測試一樣,知道它能通過,但要顯示和證明它,所以耶穌基督要經受試探,以證明祂是永無過失的上帝,只有祂獨自能拯救我們,靠祂的無所不能和永無過失的。通過經受考驗,祂給人類證明了,與所有其他在祂之前的人不同,祂獨自就是全能的上帝,能夠極度地拯救那些來到祂面前的人。

上帝採取一個有罪形的肉體,並將他轉變為上帝的兒子,通過耶穌基督以祂的形象形成的。祂采取泥土,形成一個人。基督復臨安息日會把無罪的上帝的兒子,並把祂當作一個有罪的人,由他們那可惡的宗教以自己的形象造出來。他們採取一團泥土,形成了上帝的形象 (在他們有限的肉體,腐敗的頭腦中),並毅然開始效仿它。他們把基督從天上帶下來,將像他們自己一樣罪惡的本性歸於祂。

如果耶穌作為上帝的兒子具有罪惡本性,那麼復臨會信徒就認為,在他們的罪惡本性中,他們必定得到上帝的認可,當他們在跪拜而敬拜和服事「另一個耶穌,」他們的偶像。他們大錯特錯了!他們與復活的基督和祂復活的大能在無盡的新生命裡無關。他們還沒有體驗過從他們內心深處中湧流出活水的江河來。最多,他們只能表現好像他們這樣。

瓦內塔,你是否經歷過從內心深處中湧流出江河來?在你的生活中你是否經歷過耶穌基督個人的現實?你聽到祂的聲音了嗎?

如果你還沒有,那麼你如何能夠有權威發言什麼人是上帝的僕人傳講真正的救恩福音,而什麼人不是呢?你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因為你不是個合格的證人。只有那些得著祂生命的大能和被祂任命的人才有權代表祂發言。

你需要悔改,並從你委派自己的審判臺上下來。上帝不能容忍懷特的邪惡教義或她建立的組織,我們必須告訴所有人。(在「暴露虛假的」閱讀基督復臨安息日會。)

懷特夫人直接反對基督的福音。她和她的組織致力於摧毀而不是拯救人的靈魂。欲了解更多關於祂聖潔的本性,哪個是我們唯一的得救希望,閱讀耶穌基督本可以犯罪嗎? 但是,也許你現在為了自己的好處而被冒犯了。那些不因我們而跌倒的人以及我們必要宣告有關上帝,就有福了。

你可以在閱讀整封的信函。

那尋求順從上帝的新心

這是寫給一個擔心犯下得不著赦免的罪的人的信,其中我們展示瞭如何辨別你是否是基督徒,以及得救是什麼 (這都與基督徒是否犯罪有關):

萊姆寫信給我們:

你好。我認識耶穌基督是主多年了。多年以來,我甚至以為自己得救了 (一旦得救一直得救)。

但是,我現在相信一個人可以從恩典中墮落。我的問題是,我知道通姦是不對的,但是多年來我一直參與這種可惡的行為。

我只以為自己是得救了,上帝會寬恕我的行為,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在閱讀民數記15:30,希伯來書6:4-6、10:26-31,彼得後書2:20-21和約翰一書5:16-18之後,我似乎由於自己的故意犯罪而浪費了恩典。

從那以後,我已經請求耶穌寬恕我的罪過,並洗淨我一切的罪孽,讓我有一顆新的心去尋求順從祂並遵守祂的旨意。我厭倦了往復地無法從謊言中辨別真理的教義。

這就是我來到你的網站尋找有關達爾文·費斯和吉諾·詹寧斯的資料的方式。他們的信息中似乎有很多真理,但我也感覺到其中存在一些虛假之處。

我們回應:

我不認為你犯了就像你懷疑的那樣得不著赦免的罪。我不相信你經歷過得救的第一步,更不用說接下來的兩個 (有三個步驟)。原因如下:

第一,你說:「我認識耶穌基督是主多年了。」注意,你沒有說你認識祂,而你只知道祂主。有很大的不同。魔鬼也知道祂是主,並且恐懼戰兢 (雅各書 2:19),但他們沒有得救,他們沒有順從或甘願地、謙卑地、樂意地屈服於祂為主。

第兩,你說:「多年以來,我甚至以為自己得救了 (一旦得救一直得救)。」讓我告訴你這一點:當一個人得救時,他知道的。他不只是這樣想的。(我承認這一點並不強,因為你可能會說,雖然你「知道了」那些年你是得救,但回想起來,你發現自己只是以為自己得救。)

第三,你說:「我知道通姦是不對的,但是多年來我一直參與這種可惡的行為,我只以為自己是得救了,上帝會寬恕我的行為,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但是約翰弟兄對此說了什麼?

“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 (約翰一書 1:6)。

“我們若遵守神的命令,就知道我們確實認識祂。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命令,就是說謊話的,真理就不在他裏面了” (約翰一書 2:3-4)。

“凡住在祂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祂,也未曾認識祂” (約翰一書 3:6)。

約翰一書 3:8-10
(8)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9)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種子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10)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約翰一書 5:16–18
(16) 如果有人看見自己的弟兄在犯不至於死的罪,就應該為他祈求;這樣,祂將把生命賜給他,就是給那些犯不至於死的罪的人。有一種罪是至於死的;關於那種罪我不說要祈求。
(17) 一切不義都是罪,也有不至於死的罪。
(18) 我們知道:凡是由神所生的人,就不會繼續犯罪;由神所生的人保守著自己,那惡者也就不碰他。

這些對於那些明顯地渴望清楚的真理的普通人來說是簡單的話。約翰說,那些故意並始終如一地在黑暗中行走的人不是屬於祂的。他們是說謊話的,就像耶穌在啟示錄所說的那樣:

「看哪,那屬撒但會堂的,自稱是猶太人[基督徒/信徒],其實不是猶太人,而是說謊話的,我要使他們來到你腳前下拜,使他們知道我已經愛你了。」

第四,顯然,你不想遵行上帝的旨意。在基督裡的新本性確實願意遵行祂的旨意,而你表明你可能相信這是真的,因為你說 (強調我們的):「從那以後,我已經請求耶穌寬恕我的罪過,並洗淨我一切的罪孽,讓我有一顆新的心去尋求順從祂並遵守祂的旨意。」你沒有那麼一顆新的心去尋求順從祂並遵守祂的意志。你從來沒有得救。

你可以在閱讀整封的信函。

上帝揀選的人必須堅忍到底才得救

我們的最後一部分討論基督徒是否可以故意選擇犯罪的問題,並強調這一事實,那就是救贖 (永恆的生命克服了罪惡和死亡) 是我們信仰的目標,而不是我們初次相信時所能實現。

你問那些被賜予上帝恩典而得以脫離罪惡的人是否可以有意識地決定「踐踏上帝的旨意在他們的腳下。」

不管他們是否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人領受了真理的知識之後能故意地犯罪

希伯來書 10:26-31
(26) 如果我們領受真理的知識以後仍故意犯罪,就不再有贖罪的祭物,
(27) 惟有戰戰兢兢等候審判和那將吞滅眾敵人的烈火了。
(28) 任何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個或三個證人,尚且必須處死,不得寬赦,
(29) 更何況踐踏神兒子的人,他們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不潔淨,又褻慢施恩的聖靈的人,你們想,他不該受更嚴厲的懲罰嗎?
(30)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祂的百姓。」
31 落在永生神的手裏真是可怕!

有些人不值得地分享基督的身體:

哥林多前書 11:27-29
(27)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28)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29)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曾在基督裡體驗過赦免和得釋放的人,卻為自己而活同時在與其他信徒聚會,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如果他悔改並繼續堅守信仰,他就會克服。否則,他將克服,正如經上有記載:

彼得後書 2:20-22
(20) 倘若他們因認識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而得以脫離世上的污穢,後來又被污穢纏住,被制伏,他們末後的景況就比先前更不好了。
(21) 他們知道義路,竟背棄了傳授給他們那神聖的誡命,倒不如不認識還好。
(22) 俗語說得好,這話正印證在他們身上了:「狗轉過來吃自己所吐的;」又說:「豬洗淨了,又回到爛泥裏打滾。」

這些就像鹽失去了它的味道一樣,哪「或用在田裡,或放在糞裡,都不合適;只好扔在外面」(路加福音14:35)。 但一個繼續堅守信仰而不向這世界一邊或肉體的,“就必作貴重的器皿,成為聖潔,合主使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摩太前書2:21)。

使徒約翰和保羅不是在告訴我們,上帝的工作在祂貴重的器皿裡是肯定的,並且將完全顯現為義嗎?

約翰一書 3:6-9
(6) 凡是住在祂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見過祂,也不認識祂。
(7) 孩子們,不要受人欺騙,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公義的。
(8) 犯罪的是出於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因此,神的兒子顯現了,是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9) 凡是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為神的種子在他裡面;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從神生的。

那麼,你會對我說:「既然如此,神為什麼還要指責人呢?到底誰能抵擋祂的旨意呢?」哦,人哪!你到底是誰,竟然向神頂嘴呢?被造的難道可以對造它的說:「你為什麼把我造成這樣呢?」難道陶匠沒有權柄從同一團泥中,既造出貴重的器皿,又造出卑賤的器皿嗎? (羅馬書 9:19-21)

如果聖經有一章很好地駁斥了自由意志的虛假教義,那就是羅馬書第九章 (閱讀整章)。雅各做了他所做的,以掃做了他所做的,不是因為他們選擇了,而是因為上帝決定了他們將是什麼樣。這是按照祂所預定的旨意。

我們唯一的希望在於主耶穌基督。一切榮耀和功勞全歸於祂,而我們沉浸在那個榮耀以祂的救恩之中。還不錯吧?

我們認為這非常好!

最後的想法

耶穌基督來要給我們豐盛的生命。如果我們犯罪和自食其死亡的結果,我們將無法得豐盛的生命。因此,神不僅藉著基督赦免了我們的罪惡,給了我們重新開始,而且祂也為我們鋪了一條住在祂裡面的道路,克服了罪惡和死亡:

「得勝的,我要叫他在我神的聖所裡作柱子,他決不再出去,我也要把我神的名,和我神的城的名,就是那從天上、從我神那裡降下來的新耶路撒冷,以及我的新名,都寫在他身上。」(啟示錄 3:12)

「所有活著而信我的人絕不會死,直到永遠。你信這話嗎?」(約翰福音 11:26)

閱讀惡魔般的教義:不可能不犯罪

保羅·科恩

維克多·哈維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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