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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隱和亞伯的供奉

順從與獻祭之間的區別

English – Chinese

該隱和亞伯獻給主的供奉有什麼不同?有人說亞伯的祭被接受,因為它是有血的祭,顯示並預言了耶穌基督為世人的罪獻了祂的肉身與血,而該隱的祭被拒絕了,因為它是非血的祭。

就像我已經說過的那樣,有人說亞伯獻上一個不期待任何謝意的祭,而該隱獻上一個自私,尋求認可和接受的祭。亞伯獻祭是為了取悅上帝,而該隱獻祭是為了討好自己。

在某程度上,這兩個假設都有真理,但未必是人想像的那樣。

今早我想到了那個區別是:上帝曾號召亞伯獻祭,而該隱則肆意地獻給上帝。由於,它並沒有那麼明確地說,但是讓我為這個主張加一些分量:

一方面,它說:“過了一些日子,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 (創世記4:3)。它沒有提到他獻上最好的或初熟的出產。

但是亞伯的供奉,它說:“亞伯也把他羊羣中頭生的和羊的脂肪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創世紀4:4)。

瑪拉基預言,不把自己擁有最好的獻給主是邪惡的 (歌曲 — 最好的)。對這個,經文是非常清楚的。獻上最好的需要信心;它需要順從,多於祭物,或者不是祭物。上帝是尋找信心,尋找順從,從不是祭物。

詩篇 50:7-17
(7) 「聽啊,我的子民,我要說話!以色列啊,我要審問你;我是神,是你的神!
(8) 我並不因你的祭物責備你;你的燔祭常在我面前。
(9) 我不從你家中取公牛,也不從你圈內取公山羊;
(10) 因為,林中的百獸是我的,千山的牲畜也是我的。
(11) 山中的飛鳥,我都知道,田野的走獸也都屬我。
(12) 我若是飢餓,不用告訴你,因為世界和其中所充滿的都是我的。
(13) 我豈吃公牛的肉呢?我豈喝公山羊的血呢?
(14) 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給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
(15) 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
(16) 但神對惡人說:「你怎敢傳講我的律例,口中提到我的約呢?
(17) 其實你恨惡管教,將我的言語拋在腦後。」

“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這不算為惡嗎?將瘸腿的、有病的獻上,這不算為惡嗎?那麼,請把這些獻給你的省長,他豈會悅納你,豈會抬舉你呢?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 (瑪拉基書 1:8)。

認清信心是上帝的恩賜,亞伯被命令以上帝賜予他信心恩賜的事實去獻出他的祭物。看到該隱的奉獻沒有信心,這告訴我們他沒有信心,因此,上帝沒有命令他獻出他的祭物。

有些人為我做事,顯然是全心全意,是我沒有要求他們為我做的事情,這總是好事,但是當我要求他們為我做一些他們沒有安排去做的時候,或者是他們當時不樂意去做或給的,他們會拒絕、反對或不滿意去做。他們會嗡嗡作響、爭論,並使他們擺脫服從或合作的出路合理化。然而,如果有一個陌生人或偶然相識的人要求他們一些事情,或者即使他們沒有要求的,他們很願意為他們服務。

我會對這個埋頭苦思,尤其是當這些人是我最親密的,那些我期望他們會為我服務的人。

掃羅王

上帝命令以色列掃羅王滅盡亞瑪力人,不顧一切: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從埃及上來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要懲罰。現在你要去攻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以及牛、羊、駱駝和驢全都殺死。』」(撒母耳記上 15:2-3)

但是掃羅決定妥協和獻祭而不是聽命:

“掃羅和百姓卻憐惜亞甲,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羔羊,以及一切美物,不肯滅絕。但是凡看不上眼和沒有價的,他們盡都殺了” (撒母耳記上 15:9)。

主對先知撒母耳談到掃羅王說:

“「我立掃羅為王,我感到遺憾,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母耳就很生氣,終夜哀求耶和華” (撒母耳記上 15:11)。

撒母耳對掃羅王宣告: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愛燔祭和祭物,豈如喜愛人聽從他的話呢?看哪,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肪。悖逆與占卜的罪相等,頑梗與拜偶像的罪孽相同。因為你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 (撒母耳記上 15:22-23)。

掃羅獻上了一些與信心相反的,因為他不相信。上帝沒有給賜給他信心的恩賜,使他可以順從祂。

馬利亞和馬大

馬利亞和馬大邀請耶穌和祂的門徒來她們的家裡做客:

路加福音 10:38-42
(38) 他們繼續前行,耶穌進了一個村莊。有一個女人,名叫馬大,接祂到自己家裏。
(39) 她有一個妹妹,名叫馬利亞,在主的腳前坐着聽祂的道。
(40) 馬大伺候的事多,心裏忙亂,進前來,說:「主啊,我的妹妹留下我一個人伺候,祢不理嗎?請吩咐她來幫助我。」
(41) 主回答說:「馬大,馬大,你為許多的事操心煩惱,
(42) 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馬利亞已經選擇了那上好的福分,是沒有人能從她奪去的。」

是馬大接待主到她的家裡,這是好客的舉動。是她主動事奉和奉獻的。但是她的妹妹馬利亞表現出信心。

馬利亞傾聽主而不是照顧的需要。如果你能明白,讓這些話沉入你裡面。

馬大抱怨說她的妹妹馬利亞沒有幫忙伺候。耶穌仁慈地責備馬大。

當馬利亞是在服從中,馬大是在獻祭中。馬利亞有信心去領受祂的話語,而馬大則不相信馬利亞在做的是更好的事情。

馬利亞會傾聽耶穌的話語表明了她有亞伯信心的恩賜在她裡面起作用。馬大會抱怨表明了她有該隱對亞伯的心態因為亞伯的供奉被接受了。馬利亞表明了“亞伯對主的命令的服從”。

上帝通過祂的話語和信心的恩賜信並沒有命令馬大要像馬利亞那樣坐在祂的腳前下。

施洗約翰和基督

正如施洗約翰說耶穌,祂必興旺,我們必衰微。

要明白,我並不譴責任何人。這種“行善”取悅自己的傾向永在我們的肉體中。這是第一個人亞當之會社,那基督徒獻祭的工作,那必須為基督讓路。第一個人亞當必須來到十字架,這樣末後的亞當才能活著:

加拉太書 2:19-21
(19) 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使我可以向神活著。
(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如今在肉身中活著的我,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的;祂愛我,為我捨己。 (21) 我不廢棄神的恩;如果義是藉著律法而來的,基督就白白地死了。

兩個兒子

那兩個弟兄呢?一個得到了他那份家產,白白地花盡了一切所有。大兒子一直履行職責。當“浪子”以謙卑的心態返回時,由於不配其父親的尊敬和憐憫,他佔了上風並得到了回報。

路加福音 15:11-32
(11)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財產分給他們。
(13) 過了不多幾天,小兒子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他任意放蕩,浪費錢財。
(14) 他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恰逢那地方有大饑荒,就窮困起來。
(15) 於是他去投靠當地的一個居民,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
(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甚麼吃的。
(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雇工,糧食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
(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對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9) 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20) 於是他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擁抱着他,連連親他。
(21) 兒子對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22) 父親卻吩咐僕人:『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來吃喝慶祝;
(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他們就開始慶祝。
(25)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裏。他回來,離家不遠時,聽見奏樂跳舞的聲音,
(26) 就叫一個僮僕來,問是甚麼事。
(27) 僮僕對他說:『你弟弟回來了,你父親因為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28) 大兒子就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出來勸他。
(29) 他對父親說:『你看,我服侍你這麼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令,而你從來沒有給我一隻小山羊,叫我和朋友們一同快樂。
(30)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吃光了你的財產,他一回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31) 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
(32) 可是你這個弟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復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慶祝。』」

盡職的大兒子很生氣,因為他的“犧牲”沒有得到足夠根據他的願望的回報,相對於父親為他曾經任性的弟弟所做的事情。大兒子就像該隱一樣很生氣 (順便說一句,該隱是年長的,馬大可能也是,以及為什麼是她邀請耶穌到她家裡做客)。

亞伯蘭

順從而不是獻祭的另一個例子:亞伯蘭沒有憑自己的意志為主漂泊不定,“捨棄一切”。憑藉著信心,他聽從上帝的命令離開他的國家和親人。他沒有憑自己的意志獻上以撒。上帝給他一個命令,亞伯蘭聽從了。

亞伯拉罕 (前身為“亞伯蘭”) 受命獻出以撒——他最珍貴的財產,與他妻子撒拉生的獨子——作為獻祭。是的,這是極大的犧牲,但這是出於信心的順從。這不是一個善意的舉動,也不是上帝不要求的行為。

曾經有一段時間亞伯蘭去埃及,但不是受主命令的。這是在他的名字被更改為亞伯拉罕之前 (創世記17:1-5)。他去寄居是為了自保,顯示出缺乏信心,他自然的傾向對自己生命擔心,甚至為了保護自己而願意犧牲妻子。

“那地遭遇饑荒。亞伯蘭因那地的饑荒嚴重,就下到埃及,要在那裏寄居” (創世記 12:10)。

他去的原因是亞伯蘭他自己的緣故,而不是主的緣故,就像該隱、掃羅、馬大和大兒子一樣。

雅各

雅各被命令下埃及去,不是為了獻祭,而是為了順從。

創世記 46:2-6
(2) 夜間,神在異象中對以色列說:「雅各!雅各!」他說:「我在這裏。」
(3) 神說:「我是神,你父親的神。不要害怕下埃及去,因為我必使你在那裏成為大國。
(4) 我要和你同下埃及去,也必定帶你上來;約瑟要親手合上你的眼睛。」
(5) 雅各就從別是巴起行。以色列的兒子讓他們的父親雅各和他們的孩子、妻子都坐在法老為雅各派來的車上。
(6) 他們也帶着迦南地所得的牲畜和財物來到埃及。雅各和他所有的子孫都一同來了。

約伯

約伯呢?上帝和經文宣告他:

“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這人完全、正直、敬畏神、遠離惡事” (約伯記 1:1)。

所以,上帝使約伯遭受淨化之火。 “淨化?”你問,“他難道不已經是完全而正直嗎?那麼,還需要什麼淨化之火?”

考慮到在那淨化之火中,約伯向他的同伴宣告他有多正義,代表公正,奉獻給窮人,使自己遠離慾望的罪行。他談到了自己在社會上的地位、尊嚴、明智和尊重。他以為自己非常好,在律法的公義上是首屈一指的。

在整個嚴酷的審判中,約伯堅持自己是清白和公義的:

“看哪,祂要殺我,我毫無指望,然而我還要在祂面前辯明我所行的” (約伯記 13:15)。

當上帝完成了對於他的時候,約伯只能宣佈說:

“我從前只是風聞有祢,但現在親眼看見祢。因此我厭惡自己,在塵土和灰燼中懊悔” (約伯記 42:5-6)。

我回答說:“如果不需要淨化之火,那又有什麼需要厭惡自己和懊悔的呢?”

約伯過著一種獻祭的生活。對上帝來說還不夠好。在上帝的王國中,沒有成聖的生命是絕對不行的。必須有一種信心的生活,不是靠著行為或律法,而是靠著上帝,這個生命不可靠守法而獲得,而只能靠恩典來實現的。

那個生命在末後的亞當(耶穌基督)裡,祂取代第一個人亞當的公義,帶來平安和雙重賞賜

約伯記 42:10-17
(10) 約伯替他的朋友禱告,主就恢復約伯原來的景況,還照約伯以前所有的一切加倍賜給他。
(11) 約伯的眾兄弟姊妹和以前認識的人都來見他,在他家裡與他一同吃飯,又因主降予他的一切災禍都對他表現同情,安慰他,每人送他一塊銀子和一個金環。
(12) 這樣,主後來賜給約伯的福比先前更多:他有一萬四千隻羊、六千匹駱駝、一千對牛、一千頭母驢。
(13) 他也有七個兒子和三個女兒。
(14) 他給長女起名叫耶米瑪,次女名叫基洗亞,三女名叫基連.哈樸。
(15) 在那全地中,找不到像約伯女兒那麼美貌的婦女。她們的父親在她們兄弟中間把產業分給她們。
(16) 此後,約伯又活了一百四十年,得見他的兒孫到四代。
(17) 這樣,約伯年紀老邁,壽終而死。

窮寡婦富有的人

在聖殿的銀庫,富有的人奉獻了自己的多餘錢,而寡婦則奉獻了她的兩個小錢“全部養生的”。富有的人在獻祭,但她在服從。如何?他們不需要任何信心去給錢。他們可以付出“零錢”。他們不需要的。她知道上帝將不得不提供她的需求。他們是一個“該隱”的獻祭。她是一個“亞伯”的信心行為。

馬可福音 12:41-44
(41) 耶穌面對銀庫坐著,看著大家怎樣把錢投入庫中。許多有錢的人投入很多的錢。
(42) 後來,有一個窮寡婦來投入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銅錢。
(43) 耶穌把門徒叫過來,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投的更多。
(44) 因為他們都是把自己剩餘的投入,這寡婦是自己不足,卻把她一切所有的,就是全部養生的,都投進去了。”

法利賽人和稅吏

路加福音 18:9-14
(9) 耶穌向那些自以為義而藐視別人的人講了這比喻:
(10) 「有兩個人上聖殿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11) 法利賽人獨自站着,自言自語地禱告說:『神啊,我感謝祢,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12) 我每週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獻上十分之一。』
(13) 那稅吏遠遠地站着,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4)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甘卑微的,必升為高。」

我看到別人為我付出的奉獻,但同時,我也看到缺乏信心,缺乏服從的意願,當是我出的主意,而不是一個令他們滿意的主意。我對他們說:“好,那麼,你想為我做這個、那個、還有其它如你所願的事情,那是好的,但當我要求你為我做一些你不認為或覺得有意義的事情時,你就感到心不甘情不願的。為什麼呢?”

他們給了我很多好東西,但是當我多次要求他們為我幫忙時,他們卻拖延、猶豫、說理、為自己找藉口,甚至完全不聽從。為什麼?

當我向信徒和朋友要某些幫忙或義務時,他不像我期望的那樣願意,看到他為我做了很多我沒什要求他的事。我要求過他一些可能要花幾分鐘的小事情,有些事情提了兩三次,而他卻沒有做這些事情 — 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但儘管如此是事情。

我曾多次對主也是這樣做過,不好意思說。我明白。

值得讚揚的是,即使我提到的這些人不同意我,他們有時也會改變主意並讓步去做。並不是說他們在這件事上是錯的,或者我是對的。我很重視他們的建議,並且經常同意於此。

信心是使能夠順從而不是獻祭的恩賜。

因此,我說亞伯被命令去做而該隱沒有。上帝更喜歡順從而不是獻祭。順從是一個信心的舉動,而獻祭是一個人的行為。順從除了取悅主人外沒有尋求其它報償,而獻祭則尋求報償。這兒是信心,沒有信心就不可能取悅上帝:

路加福音 17:5-10
(5) 使徒對主說:「請加增我們的信心。」
(6) 主說:「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棵桑樹說:『你要連根拔起,栽在海裏』,它也會聽從你們。」
(7) 「你們當中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裏回來,就對他說『你快來坐下吃飯』呢?
(8) 他豈不對僕人說『你給我預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嗎?
(9) 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還謝謝他嗎?
(10) 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要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該做的。』」

“沒有信,就不可能蒙神喜悅,因為來到神面前的人,必須相信神存在,並且相信祂報償那些尋求祂的人” (希伯來書 11:6)。

“因著信,亞伯比該隱獻上更美的祭品給神;藉著這信心,他被神稱許為義人,這是神指著他的禮物所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藉著信仍然說話” (希伯來書 11:4)。

現在告訴我,你的是獻祭還是信心?兩者都是好需要的,但後者必須要高於前者。後者是在基督裡安息的地方。直到你的完全勝過約伯,你將生活在懼怕中,儘管約伯在律法的公義上是完全的,但他仍然生活在懼怕中:

“我不得安逸,不得平靜,也不得安息,卻有患難來到” (約伯記 3:26)。

也可以看看:首詩《兩個亞當》。歌曲《最好的》;以及律法與恩典的文章。

維克多‧哈維克
二零一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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